教学过程的常规检查是稳定教学秩序,提高教学质量的重要措施。为了加强教学管理,提高教学质量,现公布教学常规检查的有关决定: 一、教务处每学期定期听任课教师的课,检查教学进度,听课后填写“课堂教学听课记录评分表”,教务处拟定被听课教师名单。 二、教研室主任每个月至少听课一次,听课重点:一是新教师所开的课程,二是原有教师新开的课,三是学生评教分数较高或偏低的教师。每次听课后都要填写“课堂教学听课记录评分表”,并交教务处。 三、教研室每个月至少组织2-3次集体听课,被听课教师名单由教研室确定。每次听课后都要填写“课堂教学听课记录评分表”,并交教务处。 四、教务处每个月至少组织一次学生上课出勤检查,每学期检查4-5次;抽查到旷课1节当旷课2节论,,检查结果登记在“学生上课出勤检查登记表”上。 五、教务处每天检查教师按时上下课情况,并填写“教师上课情况检查登记表”。 教务处 2004年7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