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师范学院文件 泉师院科[2007]2号
泉州师院“桐江学术丛书”出版资助暂行办法的补充规定 各单位: 为进一步完善我校 “桐江学术丛书”出版资助办法,经校学术委员会研究决定,对《泉州师范学院“桐江学术丛书”出版资助暂行办法》做以下补充规定。 1、博士学位论文或博士后出站报告视同符合“桐江学术丛书”学术专著的条件,免于送审,按当年度学术专著的资助额度给予资助。申请出版资助者必须按要求填报“桐江学术丛书”出版资助申请表,并同时提供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的评审意见或博士后工作站报告答辩的评审结论,由科研处审核后直接提交校学术委员会审议。 2、申请资助者必须是本校在编的教学科研人员,对引进的博士,其学位论文或出站报告也列入本条款资助范围。 3、出版资助方式及著作版面要求依照《泉州师范学院“桐江学术丛书”出版资助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 4、本规定自2007年3月1日起开始施行,由校科研处负责解释。 泉州师范学院 2007年1月30日 主题词:科研 桐江学术丛书 出版资助 补充规定 抄送:校领导 存档(二) 泉州师范学院办公室 2007年1月30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