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师范学院美术与设计学院 美术学本科专业辅修培养方案 (2010年试行) 一、辅修培养目标及培养要求 1、辅修培养目标: 根据教育改革的需要,为充分利用学校教学资源,发挥学生学习潜力、优化学生知识结构,增强学生对社会多种需求的适应性和就业竞争能力,本辅修对象为非美术学本科专业的在校学生,目标是培养掌握美术学科专业实践和理论研究,促进应用型、复合型的人才,使其具有一定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的美术教学和教学研究的师资、教学研究人员及其他教育工作者。 2、辅修培养要求: 辅修专业主要学习美术教育方面专业理论和实践技能,形成良好的美术教师素养,获得从事美术教学的基本能力和一定的美术教育研究能力。 辅修专业的学生应具备以下几方面的知识和能力: (1)、具有美术学的理论知识和应用能力,其中包括良好的美术作品分析能力,基本的绘画理论知识和初步的运用技能,掌握基本的中外美术历史知识和美术概论知识,并能够利用这些知识和技能解决美术教学的基本问题。 (2)、具备良好的教师职业心理素质和从事美术教学的基本能力,熟悉教育法规,掌握美术教育理论的基本知识,并初步形成美术教学实践能力,能够在中等学校组织美术课堂教学和课外美教活动。 (3)、了解美术教育领域的发展趋势,了解相关学科的一般知识和基本理论,通过学科间的渗透,获得广泛的文化素养。 (4)、具备教师应有的语言表达能力和教学组织管理能力。 (5)、掌握文献检索、资料查询的方法,具有一定的科学研究能力,及利用现代化设备进行教学和科研的能力。 二、辅修年限与学分 1、第二专业:二年(美术学本科40学分) 2、第二学位:二年(文学学士45学分) 三、毕业与学位授予: 1、毕业要求:非美术学本科专业的学生在取得毕业资格的前提下,在规定的两年修业期限内,完成辅修专业教学计划所规定的课程和教学环节,并取得规定的40个学分,可获得泉州师范学院本科第二专业毕业证书。 2、学位授予:(1)非美术学本科专业的学生,在主修专业取得毕业资格并获得主修专业学士学位资格的前提下,在规定的两年修业期限内,完成辅修专业教学计划的全部课程、毕业论文(设计)以及其他教学环节,并取得规定的45个学分,且符合泉州师范学院学士学位授予条件,可以申请第二学士学位证书。 四、课程设置 1、主干学科:教育学 2、主要课程:美术教育学、艺术欣赏、油画、中国画等。 3、主要实践性教学环节:艺术实践、美术写生、论文写作、创作实践等。 4、各类课程结构比例 3、课程结构比例 各类课程模块学时、学分分布表
5、说明:专业课程分阶段授课,每周10或15课时。 五、辅修实践教学环节及毕业设计安排 1、非美术学类的辅修学生,若想获得第二学位(美术学学士学位),完成辅修教学计划的全部专业课程,并完成毕业论文(设计),修满规定的学分,可申请第二学位(美术学学士学位)。 2、创作实践第2学期安排2周,第3学期安排6周。 3、专业艺术实践、考察第2、4学期各安排2周,在相关专业教师指导下进行课外实践并考核。 4、毕业论文(设计)第4学期安排6周,毕业创作第4学期安排8周。 5、课程设计(实践),创新活动,结合相合课程进行艺术实践活动。 六、各学年周数安排 各 学 年 周 数 安 排 表
七、各学期辅修教学计划表(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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