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为进一步完善学校内部治理机构,建立民主、科学、高效的学术管理体系,更好地发挥校学术委员会的职能和作用,根据《泉州师范学院学术委员会章程(试行)》(泉师院科〔2015〕6号)精神和校第七届学术委员会委员任期情况,学校拟成立新一届学术委员会。现将有关推荐工作安排如下。
一、推荐条件
(一)学校全职在岗教授,原则上不担任学院党政主要负责人;
(二)年龄一般在57周岁以下(1967年3月以后出生);
(三)遵守宪法法律,学风端正、治学严谨、公道正派;
(四)学术造诣高,在本学科或者专业领域具有良好的学术声誉和公认的学术成果;关心学校建设和发展,有参与学术议事的意愿和能力,能够正常履行职责。
二、推荐程序
(一)各一级学科推荐并经所在二级学院党政联席会研究推荐(每个一级学科最多推荐1名,每个学院最多推荐2名),或由科技处推荐产生校学术委员会委员候选人;
(二)科技处会同相关职能部门对推荐委员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查,并提出委员候选人名单;
(三)校长办公会研究确定校学术委员会委员。
三、其他事项
(一)材料报送
推荐单位应填写《校学术委员会委员人选推荐表》(附件1)和《校学术委员会委员人选汇总表》(附件2),于2024年4月3日前将两份表格的电子版和纸质版(加盖公章)报送科技处,邮箱:qztckyc@qztc.edu.cn。
(二)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福明,联系电话:22909330。
附件:1.校学术委员会委员人选推荐表
2.校学术委员会委员人选汇总表
科学技术处
2024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