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 2023年高校产学研联合创新项目的通知

发稿时间:2023-04-23浏览次数:141

各有关单位:

现将《福建省科学技术厅等五部门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高校产学研联合创新项目的通知》(闽科资〔2023〕4号)转发给你们,请根据通知要求做好申报工作。

  一、申报条件和要求

(一)2023年省高校产学研联合创新项目团队采取“校校企”方式组建,即由至少2所高校联合(厦门市属高校除外),共同为在闽企业提供技术服务和成果转移转化,高校科技人员作为项目负责人,团队成员应由来自至少2所高校的科研人员和至少1家企业的经营管理或研发人员。产学研联合应突出产业需求引导,“校校企”合作机制的创新,成果落地转化的可行性。

(二)申报项目应在附件中提交合作协议,协议内容一般包括:项目研究开发内容及分工、合作机制和成果落地转化方式、知识产权权属、经费筹措及资助经费分配等(格式详见附件1),合作协议书合作方签字或盖章、落款日期须齐全。

(三)项目研发内容原则上不得与省科技厅、工信厅、教育厅等省直有关单位立项项目雷同。

(四)申报单位不得有到期未验收的省科技计划项目。项目负责人应为实际主持研究工作的科技人员,不得有到期未验收的省科技计划项目。项目负责人在项目结束时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0周岁,同期主持的省科技计划项目数原则上不超过1项(含省科技重大专项的专题项目,原科技重大项目/重点项目、区域发展项目、高校产学合作项目、对外合作项目、星火项目、引导性项目、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创新战略研究项目、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项目及STS项目、中央引导地方项目)。科技人员作为项目负责人当年度只能申请其中1个项目(后立项后补助项目除外)。

(五)申请项目资助经费预算应合理、科学,单个项目申请资助额度不超过60万元。若实际资助经费未达到申请额度,项目申报单位应能自筹解决差额部分,鼓励申报单位及合作单位共同投入。

(六)项目实施期限为2-3年,申报项目研发起始时间为2023年7月1日,结束时间一般不超过2026年7月1日。

(七)项目负责人及课题组成员不得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得是列入项目管理资信严重失信行为记录且取消申报资格处罚时限未到期。项目申报单位及项目负责人应遵守科研诚信制度,保证所提供申报项目信息的真实性,符合申报要求,并对信息虚假导致的后果承担责任。项目涉及科研伦理风险的,应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加强科技伦理治理的意见》,提供伦理审查批件。

 二、申报程序

(一)网上申报流程为:申报负责人登录福建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信息系统─申报管理─添加项目申请书─选择对应指南代码 ─填报申请书─上传附件(可行性研究报告、合作协议等)─负责人提交─学院审核提交─学校推荐提交。

(二)科技处将根据申报情况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按照省科技厅下达给我校的1项指标择优推荐上报。

(三)本批项目网上申报截止时间为2023年5月31日(申报截止,超过时间将不能提交申请书),学校推荐截止时间为2023年6月30日(系统关闭)。

 三、其他事项

2023年度高校产学研联合创新项目申报代码表

业务处室

项目类型

优先主题

代码

高新技术与工业科技处

高校产学合作项目

工业领域高校产学研联合创新项目

2023H6201

农村科技处

高校产学合作项目

农业领域高校产学研联合创新项目

2023N5201

社会发展科技处

高校产学合作项目

社会发展领域高校产学研联合创新项目

2023Y4201

在系统使用过程中,有任何系统异常或技术上的问题(包括单位注册、科技人员注册出现异常)都可与技术支持部门:福建省科学技术信息研究所联系 联系电话:0591-878820110591-87862982

科技厅联系方式

业务咨询:

资配处:联系电话 0591-87881125, 87863039

高新处:联系电话 0591-8788128687912017

农村处:联系电话 0591-8786961887881230

社发处:联系电话 0591-8788150387881871

学校科技处:联系电话0595-22909330



附件:福建省科技厅等五部门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度福建省高校产学研联合创新项目的通知.doc                                                                              


  科技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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