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福建省市场监管局关于开展2023年福建省专利奖推荐工作的通知》(闽市监知运〔2023〕80号)文件精神,拟开展我校2023年福建省专利奖申报工作,请各学院积极申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项目要求
(一)在2022年12月31日(含12月31日,以授权公告为准)前被国家知识产权局授予并且有效的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权(含已解密国防专利,不含保密专利);
(二)所有专利权人均同意申报;
(三)在申报截止日前不存在专利权属纠纷、发明人或设计人纠纷;不存在未缴纳年费或滞纳金等情况;不属于宣告专利权无效请求程序中的专利;
(四)未曾获得过中国专利奖或福建省专利奖;
(五)专利技术或设计水平高、专利质量优秀、专利已实施并取得显著经济和社会效益、专利保护成效显著;
(六)1项专利作为一个项目申报,一个单位(或个人)原则上只能申报1个专利项目。
项目应用证明材料中,填写专利许可情况的,应当提交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备案证明;填写专利质押融资情况的,应当提交专利质押登记通知书;对于主要依靠参评专利取得市场竞争优势的,应当提交参评专利涉及的产品在国家专利密集型产品备案认定试点平台(网址为http://www.zlcp.org.cn/)上的备案证明;填写经济效益数据的,可以提交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参评专利经济效益专项审计报告等证明材料。
二、申报项目流程
请项目负责人登陆“福建省专利奖项目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网址为http://112.111.2.122:443),严格按照以下要求完成各环节工作:
1. 请申报用户根据系统提示进行账号密码登录内个人登录,使用“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系统(个人登录账户、密码一般为原闽政通账户、密码,未有者进行个人登录注册,注册成功再使用“用户名”和“密码”登录);
2. 申报用户登录系统后,点击“推荐单位管理”—点击“关联推荐单位”—选择“泉州师范学院”进行关联;
3. 关联推荐单位后,在线填写项目申报材料,做好相关附件上传并进行保存(线上申报时间为4月14日至5月20日),最后完成“提交”。
三、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章老师0595-22900016
附件:福建省市场监管局关于开展2023年福建省专利奖推荐工作的通知
科学技术处
2023年4月14日
闽市监知运〔2023〕80号福建省市场监管局关于开展2023年福建省专利奖推荐工作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