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全面系统总结校级科技创新平台建设和运行年度工作情况,科学谋划2023年工作,根据《泉州师范学院校级科研平台建设与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经研究,我处将组织开展校级科技创新平台2022年度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填报对象
10个校级科技创新平台(附件1)。
二、填报内容
各平台如实填报《泉州师范学院校级科研平台年度考核表》(附件2),各指标数据均为2022年度。
各平台依托单位参考平台评价指标体系(附件3)进行综合评分,给出年度考核等级。
三、材料报送
各平台于2023年3月29日前将年度考核表纸质版(一式3份)报送至科学技术处(行政楼301),电子版发送至科技处邮箱(qztckyc@qztc.edu.cn)
联系人:王福明,0595-22909330
科学技术处
2023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