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1年上半年福建省教育厅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结题工作的通知

发稿时间:2021-04-23浏览次数:1109

各学院

2021年度半年福建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结题工作已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单位及时通知已到期符合结题条件项目负责人(包括2016年及之后立项的科技类、2016-2018年立项的社科类项目),按照《福建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管理暂行办法》要求,认真做好项目结题工作。

二、本次项目结题采取电子化方式进行,结题材料由科研处汇总后,统一刻录光盘后报送省教育厅

、各有关学院应及时报送相关材料,逾期不予受理。结题材料由所在单位汇总后统一报送科研处。

请于513之前报送纸质版材料和电子版材料,纸质版材料包括

1、项目结题报告书(每个项目1份,学院及财务处均已签章);

2、佐证材料(每个项目1份,能证明符合结题要求即可,尽量精简);

3、项目结题汇总表(每个单位1份,加盖学院公章)。

    以上纸质材料均无需装订,请将每个项目材料整理后统一用燕尾夹或回形针夹好报送。

电子版材料包括:

1、项目结题报告书(word版);

2、佐证材料(每个项目1份,能证明符合结题要求即可,尽量精简PDF版);

3、项目结题汇总表电子版Excel表

电子版材料要求:每个项目请单独建立文件夹,并按照“序号+项目编号+负责人姓名”的规则命名文件夹,序号应与结题汇总表对应。一个项目的结题报告书和佐证材料应置于同一文件夹内。电子版材料请学院汇总后统一发送至科研处邮箱qztckyc@qztc.edu.cn)

因各专项结题要求不同,结题报告书封面及结题汇总表相关栏目均应标明项目所属专项,否则一律按非专项结题要求予以审核。结项报告书请用2021年版,电子版可在本文附件中下载。请各学院按照本通知要求,认真做好项目结题工作,逾期不受理!

社科类项目联系人:王旖旎  0595-22909330

科技类项目联系人:蒋娜红  0595-22909330

  闽教科〔2021〕8号附件1:结题汇总表 .xls

  闽教科〔2021〕8号附件2:结题报告书 .doc  

                            科研处

                      20214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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