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2021年度省科技计划项目申报工作,根据《福建省科学技术厅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度省科技计划项目的通知》(闽科资〔2021〕6号)精神,现将我校申报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基本要求
(一)申报单位不得有到期未验收的省科技计划项目。为避免影响本单位其他老师项目申请,请申报截止日前到期项目负责人尽快办结验收手续。
(二)申报单位应严格按照《福建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经费管理办法》的要求,编制科技项目经费预算(包括项目合作单位经费预算)。若省科技厅实际资助经费未达到申请额度,差额部分由项目申报单位自筹解决。
(三)须以企业作为牵头单位的项目类别,鼓励以合作或技术支撑单位参与申报。
(四)项目负责人应为实际主持研究工作的科技人员,不得有到期未验收的省科技计划项目。科技人员作为项目负责人当年度只能申请其中1个项目(后立项后补助项目除外)。
(五)申报项目有合作单位的,应在附件中提交合作协议,协议具体格式参见《联合申报科研项目合作协议书》(附件2)。
(六)各类项目申报具体要求详见附件1中的申报指南和《福建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项目申报内容应符合指南中规定的重点支持方向和领域范围;项目目标任务应明确具体,体现项目创新性,技术指标应量化可考核,形成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成果。注意合理设置验收成果,以具体可考量可达到为原则,另外务必注意指南代码、资助额度、年龄和研究起止日期等务必按照规范要求填写,以免形式审查不能通过。
(七)因未按通知要求申报,形式审查不通过的项目,将不再受理该项目补充材料或其他项目补充申报。
(八)我校为主牵头的项目类别有:自然科学基金项目、高校产学合作项目、对外合作项目、引导性项目、创新战略研究项目、科技特派员后补助项目等。
二、申报、推荐时间安排
(一)因省科技计划项目实行限项申报,科研处将会根据各类项目申报的具体情况组织专家对项目进行评审,请各学院将本年年度确定申报项目推荐汇总表于2021年4月6日前发送到科研处邮箱:qztckyc@qztc.edu.cn,纸质版申报书(系统导出的草稿版)一式一份,推荐汇总表(盖学院章)以学院为单位于2021年4月19日早上11:00前送至科研处(行政楼301室)。为免影响后续评审工作,逾期不再受理。
(二)申报单位申报项目截止时间为2021年4月15日,申报单位未按期提交申请书的1视为放弃申请,申报截止时间后将不能提交(申报单位主动撤回不视为已提交;主管单位初审退回修改的申请书可视为项目已提交,申报截止时间后申请书可继续提交);在推荐起止时间内,主管单位将申报材料审核退回修改的,申报单位还可重新提交申报材料。
(三)为避免申报截止日系统拥堵,恐造成无法提交等不必要的情况,请各学院务必提前做好项目汇总提交工作。
三、联系咨询方式
科研处联系电话:蒋娜红 0595-22909330
附件: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度省科技计划项目的通知附件.zip
科研处
2021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