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福建省科学技术厅 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福建省教育厅 福建省财政厅 中共福建省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高校产学研联合创新项目的通知》(闽科资[2021]4号)要求,现开始启动2021年高校产学研联合创新项目的申报工作。
一、申报条件和要求
(一)申报名单原则上应为我校在2021年福建省产学研联合创新项目指南建议和项目需求征集时各单位按时申报的名单中(4项),鼓励项目之间整合后申报。2021年省高校产学研联合创新项目团队采取“校校企”方式组建,即由至少2所高校联合(厦门市属高校除外),共同为在闽企业提供技术服务和成果转移转化,高校科技人员作为项目负责人,团队成员应由来自至少2所高校的科研人员和至少1家企业的经营管理或研发人员。产学研联合应突出产业需求引导,“校校企”合作机制的创新,成果落地转化的可行性。
(二)申报项目应在附件中提交三方合作协议,协议内容一般包括:项目研究开发内容及分工、合作机制和成果落地转化方式、知识产权权属、经费筹措及资助经费分配等(格式详见附件)。申报单位(学院)对推荐的项目应到合作企业现场进行调研核实,重点审核是否真实开展产学研合作,项目研究成果是否能够落地转化。
(三)项目研发内容原则上不得与省科技厅、工信厅、教育厅等省直有关单位立项项目雷同。
(四)申报单位(学院)不得有到期未验收的省科技计划项目。项目负责人应为实际主持研究工作的科技人员,不得有到期未验收的省科技计划项目。项目负责人在项目结束时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0周岁,同期主持的省科技计划项目数原则上不超过1项(含省科技重大专项的专题项目,原科技重大项目/重点项目、区域发展项目、高校产学合作项目、对外合作项目、星火项目、引导性项目、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创新战略研究项目、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项目及STS项目、中央引导地方项目)。
(五)申请项目资助经费预算应合理、科学,单个项目申请资助额度不超过60万元。若实际资助经费未达到申请额度,项目申报单位应能自筹解决差额部分,鼓励申报单位及合作单位共同投入。
(六)项目实施期限为2-3年,申报项目研发起始时间为2021年3月1日,结束时间一般不超过2024年3月1日。
(七)项目负责人及课题组成员不得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得是列入项目管理资信“黑名单”且取消申报资格处罚时限未到期。项目申报单位及项目负责人应保证所提供申报项目信息的真实性,符合申报要求,并对信息虚假导致的后果承担责任。
二、申报程序
(一)请各有关单位在前期指南征集的基础上凝练整合项目申报,于3月3日前将纸质申报书及相关附件初稿和汇总表一式1份报送科研处,相应的电子版汇总发送至科研处邮箱(qztckyc@qztc.edu.cn)。
(二)科研处将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提质,按照专家评分和省科技厅下达给我校的1项指标择优推荐上报。
(三)本批项目网上申报截止时间为2021年3月20日(申报截止,超过时间将不能提交申请书),学校推荐截止时间为2021年4月6日(系统关闭)。网上申报流程为:申报负责人登录福建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信息系统─申报管理─添加项目申请书─选择对应指南代码 ─填报申请书─上传附件(可行性研究报告、合作协议等)─负责人提交─学院审核提交─学校推荐提交。获得受理号后,通过项目管理系统打印正式纸质申报书及相关附件材料装订成册一式5份,逐级签章后报送科研处。
三、其他事项
2021年度高校产学研联合创新项目申报代码表
业务处室 | 项目类型 | 优先主题 | 代码 |
高新技术与工业科技处 | 高校产学合作项目 | 工业领域高校产学研联合创新项目 | 2021H6201 |
农村科技处 | 高校产学合作项目 | 农业领域高校产学研联合创新项目 | 2021N5201 |
社会发展科技处 | 高校产学合作项目 | 社会发展领域高校产学研联合创新项目 | 2021Y42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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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配处:联系电话 0591-87881125
附件:通知及附件.zip
科研处
2021年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