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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警示】福建省纪委监委通报三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文章发布日期:2019-09-11

中秋将至,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紧盯节点严肃纠治“四风”问题,持续释放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的强烈信号,强化警示震慑,日前,福建省纪委监委通报近期查处的三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漳州市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张镇城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问题。2013年6月至2016年3月,张镇城在担任诏安县委书记期间,频繁(平均每月1次)在诏安工业园区某私营企业内部安排聚餐、娱乐,饮用高档酒水,食用野味等高档菜肴,有关费用均由该私营企业主承担;此外,张镇城还涉及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19年8月1日,张镇城受到开除党籍和开除公职处分;对其涉嫌职务犯罪问题,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龙岩市委办公室副调研员黄善禄私车公养问题。2013年7月至2017年4月,黄善禄先后42次使用单位公务车加油卡为其本人车辆加油,产生费用共计1.28万元(人民币,下同)。2019年7月18日,黄善禄受到党内警告处分,退赔相关费用。

厦门公交集团翔安公共交通有限公司修理厂原厂长林礼银违规操办女儿满月酒宴问题。2017年11月,林礼银在担任厦门公交集团翔安公共交通有限公司修理厂厂长期间,在家中为女儿办满月酒宴,收受35名下属职工礼金,共计1.13万元,造成不良影响;此外,林礼银还涉及其他违纪问题。2019年6月20日,林礼银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退还违规收受的礼金。 来源:福建省纪委监委网站 2019-0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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