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委(监察专员办)综合室、纪检监察室
文章发布日期:2018-11-01
关于报送高校调研排查有关统计数据的通知
机关各部(处、室):
根据上级纪委监委工作要求,请对2018年1-10月由本部门牵头负责的有关文件、会议、检查、活动情况进行统计,并按要求填写《调研排查统计表》(会议、检查、活动类,需附上清单),于11月2日下午15:00之前,将纸质材料加盖部门公章报送到纪委办(行政楼501室),电子版材料发送至jwb@qztc.edu.cn,以便及时汇总上报。
中共泉州师范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