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委(监察专员办)综合室、纪检监察室
文章发布日期:2018-07-04
各二级党委(党总支)、各学院、机关各部(处、室)、各直属单位:
根据省纪委通知要求,现将《关于全面掌握监督范围“森林”状况的通知》的附件表格发给你们,请按以下要求做好填报工作。
一、填报要求
1.本次填报数据收集时间从2018年1月1日至6月30日,相关材料经部门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附表5-9还需分管校领导签字),于7月6日前报送至纪委办(行政楼501室),电子版材料发至邮箱jwb@qztc.edu.cn。
2.根据省纪委要求,从今年下半年开始,表格需逐季度填报,数据收集时间截止到每季度最后一个工作日,并于当日将书面材料(签字盖章要求同上)报送至校纪委办,电子版材料发至指定邮箱。(联系人:苏一芳,联系电话:22919635)
二、任务分解
附表1.单位基本情况汇总表(责任单位:发规处、组织部、人事处、教务处、研究生处、应用科技学院、继续教育学院)。
附表2.校本级领导班子成员基本情况汇总表(责任单位:组织部)。
附表2.二级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基本情况汇总表(责任单位:各单位)。
附表3.****年度党委落实主体责任情况汇总表(责任单位:组织部、纪委办)。
附表4.****年度纪委落实监督责任情况汇总表(责任单位:纪委办)。
附表5.****年度问题线索处置情况汇总登记表(责任单位:纪委办、监察审计室)。
附表6.****年度采购项目情况一览表(责任单位:资产处)。
附表7.****年度基建、修缮项目情况一览表(责任单位:后勤处)。
附表8.****年度国有资产出租(出售)情况一览表(责任单位:资产处)。
附表9.****年度科研经费管理情况一览表(责任单位:科研处)。
中共泉州师范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8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