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委(监察专员办)综合室、纪检监察室
文章发布日期:2018-06-22
5月31日,福建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省监委主任刘学新主持召开省纪委常委会(扩大)会议,传达学习省委《关于在全省进一步兴起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大学习”热潮的通知》精神,研究贯彻意见。
刘学新指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是当代中国的马克思主义、21世纪的马克思主义,是新时代中国共产党人的精神旗帜,是党和国家各项事业、各方面工作的根本准则。全省纪检监察机关要按照省委部署,把学习贯彻这一伟大思想作为长期的首要政治任务,迅速兴起“大学习”热潮,切实用以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实现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刘学新强调,要在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上下更大功夫,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自觉担负起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的特殊历史使命和重大政治责任。加强对开展“大学习”活动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范围更广、程度更深、成果更多、氛围更浓、实践更有力。坚持学思用统一,忠实履行党章和宪法、监察法赋予的职责,深化实践“五抓五重”要求,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向基层延伸,为“再上新台阶、建设新福建”、实现高质量发展和赶超目标提供坚强政治保证。 (来源:福建省纪委监委网站,2018-06-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