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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警示:泉州市纪委通报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文章发布日期:2017-06-26

  

日前,泉州市纪委通报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南安市国土资源局建设用地管理科原科长黄贞奋违规收受礼品、接受服务对象安排的旅游活动等问题。2013年上半年,黄贞奋违规收受服务对象吕某所送高档烟酒。2013年10月2日至6日,黄贞奋接受吕某安排的旅游活动(到苏州、杭州、宁德等地),由吕某支付其个人住宿等费用共计2500元。同时,黄贞奋还涉及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17年4月,黄贞奋受到开除公职、开除党籍处分,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惠安县惠东工业园区管委会原副主任柯志欣违规操办母亲丧事问题。2013年8月,时任惠安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柯志欣大操大办母亲丧事并借机敛财,违规收取礼金共计13.2万元。同时,柯志欣还涉及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17年4月,柯志欣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通报要求,全市各级党委(党组)要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强化责任担当,把整治“四风”往深里抓、实里做,以一抓到底的钢铁意志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地生根。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持续保持高压态势,“拉长耳朵,瞪大眼睛”,对顶风违纪、转入地下的隐形“四风”问题,要深挖细查、绝不放过,越往后执纪越严、处理越重,典型问题一律公开曝光;对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力、“四风”问题突出的地区和部门,要严肃追责问责,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来源:泉州市纪委监察局2017-0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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