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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警示:泉州市丰泽区查处一起7人违规收受财物问题

文章发布日期:2017-03-14


2016年8月25日,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通报一起因纠正“四风”不力被问责的典型问题:该区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7人违规收受财物及购物卡,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被通报、责令整改,区住建局党组书记、局长林山秀,负有主要领导责任的分管副局长郑其诚,负有监督责任的区住建局纪检组组长曾华国被诫勉谈话;区质监站党支部书记薛宗明、区质监站站长洪斌,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事情还要从2015年9月说起。当时,丰泽区纪委收到反映区质监站工作人员在负责工程项目质量检查监督过程中,收受施工单位礼金礼卡的举报信,立即组成调查组进行核实。在调查中,工作人员发现该站副站长连崇波公开收受开发商财物在建筑行业内已“颇有名气”,抓住这个关键人物,区纪委工作人员展开了一系列追查,揪出了该系统中以“辛苦费”为借口的吃拿卡要系列问题。

“这钱本不该拿,但想到工作忙碌又辛苦,平日里其他同事对这‘辛苦费’都照拿不误,再看到连副站长也拿了,我也就拿了。”回想起收受礼金的过程,质检员杨玮向调查人员反思说,“都是因为个人意志不够坚定,把辛苦当借口,没有守住廉洁的底线。”另一位质检员洪清溪被纪委约谈后,也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并检讨:“我看别人都收,也就管不住自己的手,对此我深感羞愧。”

由于工程项目的质检监督经常要走现场、下工地,验收周期也较长,一些质检员自认为劳苦功高,开发商给点“辛苦费”也是应该的,潜移默化之下,形成了你给我收的“潜规则”。经过调查核实,区质监站质检员洪清溪、杨玮、陈斌峤、陈熹峰、刘志雄、张秋生等6人在工程项目质量检查中,分别收受施工单位和建筑材料供应商送给的人民币及购物卡1000元至3000元不等。

根据有关纪律规定,丰泽区纪委按程序分别给予上述人员党内警告、行政警告等党纪政纪处分,其违纪所得均予以收缴并上缴国库。其中,连崇波还因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先后收受施工单位和建筑材料供应商送给的人民币及购物卡共计31.95万元,被开除党籍,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剖析警示

一封举报信,牵出质监站7个对“辛苦费”这一“潜规则”习以为常的干部,并且让该单位和上级机关主要领导都挨了“板子”。这个“板子”打得好,好就好在不担责就要被问责、被追责。

这起“四风”问题被查处,反映了基层纪委揪住问题不放,一查到底的坚决态度。对于那些“颇有名气”的关键人物、群众有议论的重点人员,就是要加大监督力度,以匡正风气,形成好的政治生态。如果一个地方、一个部门、一个单位的不正之风固化为“潜规则”,就会让身处其中的党员、干部淡忘初心,面对是非曲直,失去应有的判断能力,进而无视纪律规矩,踩底线、破红线,对此,党员领导干部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所以,对待“四风”问题严重的地方或单位,就要施猛药、去沉疴,既从严查处直接责任者,又对负有主体责任、监督责任、领导责任的党员领导干部猛击一掌,促使其担当责任,扭转管党治党宽松软的局面,让党的观念、纪律意识刻印在党员干部心中,自觉遵守纪律、自觉履职尽责,以良好的精神状态,抵制坏风气,引领形成好的风气。 (来源:福建省纪委监察厅网站2017-03-10 08: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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