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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警示:福建省纪委新通报的14起典型案例

文章发布日期:2015-04-27

              福建省纪委通报6起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和“四风”典型案例

 

  418日,福建省纪委通报6起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和“四风”问题典型案例,传导工作压力,形成震慑作用,进一步促进基层党风廉政建设。

  通报的6起典型案例为:

  1、福鼎市桐城街道玉塘村党支部书记夏品显、村委会主任夏品苏(非中共党员)贪污、私分征地补偿款等问题。经查,夏品显和夏品苏在协助街道办事处从事项目征地清点青苗、发放补偿款期间,利用职务之便,以村民的名义伙同他人(另案处理)虚报骗取征地及青苗补偿款、村集体土地租金共计39万多元,其中夏品显分得1万元、夏品苏分得32万多元;两人还挪用土地补偿款200万元,用于投资开发、牟取私利。此外,夏品苏以高速公路征地款的名义,骗取工作经费7万元,用于个人生活开支。201412月,夏品显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司法机关依法判处夏品显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夏品苏有期徒刑十二年。

  2、永泰县葛岭镇溪洋村报账员陈魁星贪污低保补助款等问题。经查,陈魁星利用职务之便,私自将该村10户共计19名低保户的低保款存折扣留不予发放,并将上述低保户的低保补助款及春节慰问金共计4.6万元予以侵吞,用于个人开支。20154月,陈魁星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司法机关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

  3、连城县北团镇上江村党支部书记陈祖奎侵吞村集体财产、贿选等问题。经查,陈祖奎利用职务之便,采取重复报账、虚增工程款等方式,侵吞村集体财产3.5万多元,收受一企业负责人贿赂2万元。20127月,陈祖奎花费2.78万元贿赂选民当选村党支部书记;而后,陈祖奎又帮助伍某某贿赂选民1万元当选村委会主任。20144月,陈祖奎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司法机关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

  4、建宁县社保中心主任黄景容滥用职权问题。经查,黄景容利用审批社会基本养老保险的职务之便,优亲厚友,违规为其不符合条件的母亲、岳母以及朋友的母亲等三人办理基本养老保险,致使县社保中心从20001月至20142月共拨付32万多元至上述三人养老保险账户,给国家社保基金造成损失。201411月,黄景容受到开除党籍和公职处分。司法机关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半年。

  5、龙海市农机站站长蔡水军玩忽职守和受贿问题。经查,蔡水军在担任龙海市农机站站长期间,该单位农机监理站副站长欧阳涛、农机推广股股长李鹏飞(均另案处理)等人,通过用农民自建的设备挂靠厂家开具发票套取补贴等方式,虚报农机补贴款129万多元进行私分,给国家财产造成重大损失,蔡水军对此负有领导责任。此外,2009年春节至2013年春节期间,蔡水军多次收受他人所送的钱物1.8万多元。20148月,蔡水军受到开除党籍和行政撤职处分。

  6、莆田市公安局城厢分局霞林派出所副所长郑志尚收取关照费问题。经查,郑志尚在担任莆田市公安局城厢分局禁毒大队副队长等职务期间,利用职务之便,以关照的名义向其管辖内的酒店等经营者收取财物共计40.5万元。201410月,郑志尚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司法机关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7年。

  通报要求,各级党委要切实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强化责任担当,切实解决一批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和“四风”问题。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把纪律挺在前面,准确定位、转变方式,紧扣监督、执纪、问责,把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和“四风”问题列入纪律审查的重点,让群众看得到、体会得到、享受得到全面从严治党的成果。(来源:福建省纪委监察厅,发布时间:2015-04-22

 

福建通报8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本报讯 福建省纪委近日通报8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分别是:

松溪县民政局局长李兆诚违规公款吃喝问题。20142月至6月间,李兆诚先后5次违规使用公款4160元同城宴请有关部门人员。李兆诚受到党内警告处分,个人承担宴请产生的全部费用。

泉州台商投资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副站长庄志强收受购物卡问题。2013年和2014年春节前夕,庄志强两次收受一工程公司负责人赠送的总计1万元的超市购物卡。庄志强受到党内严重警告、降低岗位等级处分,退缴全部违纪所得。

连城县铁路建设办公室主任罗源鸿用公款支付高消费娱乐活动问题。201412月,罗源鸿在一娱乐场所消费,之后,以虚开餐费发票方式将娱乐费用4800元进行公款报销。罗源鸿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被责令承担违规报销的全部费用。

晋安区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副局长林宗辉接受高消费娱乐活动问题。20147月,林宗辉晚餐后受邀到某夜总会,参加高消费娱乐活动,其间,多次与女服务员有不雅行为。林宗辉受到开除党籍、行政撤职处分。

大田县看守所所长刘文高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20121月至20146月间,大田县看守所虚列食堂伙食费40多万元,用于发放过节费、家属慰问金等各类津补贴和日常接待开支。刘文高负主要领导责任,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被免去县看守所所长职务。

漳浦县六鳌镇党委副书记陈志东违规操办儿子婚宴问题。20152月,陈志东在举办儿子婚宴时,违规收受27名村干部礼金7660元。陈志东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其违规收受的礼金被收缴。

福建省公安厅督察总队副调研员焦文胜公车私用问题。201410月,焦文胜身着警服、私驾公车办理私事,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焦文胜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古田县城镇集体联合社主任肖养敏公车私用问题。20152月,肖养敏私自驾驶公车,携带亲属前往老家办理私事。肖养敏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福建:一季度全省共查处违反八项规定精神问题299

 

  423日,福建省召开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深入纠正“四风”电视电话会议。会议总结今年以来全省纪检监察机关纠正“四风”情况,对下一阶段深化纠正“四风”工作、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特别是“五一”期间的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

  今年第一季度,全省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299起,处理450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255人,呈现出压力传导更到位、督查更紧、问责更严、通报更密等特点。会议对11个党纪政纪处分数、通报曝光数为零的“双零”县(市、区)进行点名通报。

  会议要求,要着力解决群众身边腐败和“四风”问题,重点开展“故意刁难、吃拿卡要,虚报冒领、优亲厚友,贪污侵占、私分滥发,私办企业、大肆圈钱”等损害群众切身利益问题的专项治理。

    会议强调,“五一”将至,各地要重申纪律要求和政治规矩,重点约谈、重点督导问题集中、工作薄弱的地区和部门。要加大监督检查的力度、密度和强度,让违规之事、违规之人无处藏身。对“五一”期间检查发现、群众举报的“四风”问题,不仅要严肃处理当事人,还要严格追究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以及有关领导责任,把纪律处分与组织处理结合起来,让违纪者付出代价。(福建省纪委,来源: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 发布时间:2015-04-25 08: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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