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届毕业班实训后期工作具体安排
发布人:系统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6-05-23  

 一、实训的时间、周数及完成时间要求

1.经学院研究决定,2016届毕业实训时间为2016年元月25日至5月22日,实训期间可以不一定每周都进行,但总实训周数必须达到12周。
2.5月22日前指导老师收齐相关实训材料并完成评定。
3. 5月23日前指导老师将实训材料交给专业主任或教务科。
4.5月25日前专业主任完成在教育在线上实训成绩的录入并打印一份签名后送交教务科
5. 5月31日前完成《泉州师范学院专业实习成绩评定表》与《泉州师范学院专业实习鉴定表》表格移交档案室。
二、实训材料整理要求
毕业实训的实训材料由各位指导老师整理好,提交给各专业主任。具体要求如下:
1.5月22日前,各位指导老师督促所指导的学生按学号顺序整理的《实训手册》(不少于12篇)、《实训专题报告(打印稿)》、《泉州师范学院专业实习成绩评定表》和《泉州师范学院专业实习鉴定表》四项材料统一交给实训指导教师。
交接材料时请严格、仔细检查各项材料的完整性(不可遗漏)和规范性(钢笔或水笔,实训单位指导教师意见,实训单位意见应加盖公章等)。
2. 指导教师完成《泉州师范学院专业实习鉴定表》的“专业带队教师意见” (可以填写“同意小组评议意见”或具体的评议内容)和《泉州师范学院专业实习成绩评定表》的“专业、二级学院评定”的内容(要求具体的评议意见),终审成绩由专业确定填写。并到应用科技(航海)学院办公室盖学院公章。
3.依据《泉州师院应用科技学院专业实训考核办法》,客观、公正地评定学生毕业实训初评成绩。初评成绩填入《应用科技学院毕业实训成绩初评表》。其中专题报告采用百分制,实训单位的成绩严格保持与《泉州师范学院专业实习成绩评定表》中的成绩一致,总评成绩采用等级制学生材料不完整的,不能给定成绩,并在“备注” 中具体说明
4. 指导教师须对本次实训指导进行认真总结,并提交实训工作总结及《应用科技学院毕业实习成绩初评表》、《泉州师院应用科技学院毕业实训专题报告评价表》。
附件:1、
实习成绩初评表
 
 
 
应用科技(航海)学院教务科

                                                                                              2016-5-18

(责任编辑:颜星华 )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