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泉州师范学院科技成果转化管理办法(试行)》(泉师科〔2018〕2号)等文件规定,现对以下1项拟转让成果进行公示。公示期15天,自2021年11月7日至2021年11月22日。如有任何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学校技术转移中心或校纪委(监察专员办)纪检监察室实名书面反映。
联系电话:
技术转移中心:0595-22900016
纪委(监察专员办)纪检监察室:0595-22919635
技术成果信息:
1.专利号:ZL201811448583.9;
2.专利名称:基于蛋壳膜模板的金属氧化物复合纳米材料、其制备方法及应用;
3.发明人:杨大鹏;何兴圣;刘明焕;
4.专利权人:泉州师范学院;
5.专利授权日: 2021年11月2日;
6.受让方:泉州市旭丰粉体原料有限公司;
7.转让方式:专利权转让;
8.拟交易价格及价格形成过程:经双方协商,转让价格拟定为21万元(贰拾壹万元整)。
技术转移中心
2021年11月0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