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泉州师范学院科技成果转化管理办法(试行)》(泉师科〔2018〕2号)等文件规定,现对以下1项拟转让成果进行公示。公示期15天,自2021年2月8日至2021年2月22日。如有任何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校技术转移中心或校纪委(监察专员办)纪检监察室:实名书面反映。
联系电话:
技术转移中心:0595-22900016
纪委(监察专员办)纪检监察室:0595-22919635
技术成果信息:
1.专利号: ZL201710045261.9 ;
2.专利名称:一种牡蛎壳粉表面负载不同粒径α-Fe2O3纳米复合材料的制备方法;
3.发明人:杨大鹏;刘文超;刘明焕
4.专利权人:泉州师范学院
5.专利授权日: 2020年06月30日;
6.受让方:泉州市旭丰粉体原料有限公司;
7.转让方式:专利权转让;
8.拟交易价格及价格形成过程:经双方协商,转让价格拟定为20.0万元(贰拾万元整)。
技术转移中心
2021年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