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师范学院教育科学学院
科研处关于2021年度科研工作量录入科研管理系统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1-12-08      浏览:784

各单位:

为核算2021年度科研工作量,根据《泉州师范学院科研工作量计算与科研奖励实施办法(2016年修订)》(附件1)有关规定,学校即日起启动2021年度科研工作量录入系统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系统录入注意事项

(一)科研工作量录入范围:2021年度取得的科研项目、成果以及2020年度未录入系统的科研项目、成果。

(二)需提交材料:

1.论文检索证明(中文提供知网检索页、外文提供检索报告)。学校已委托厦门大学对署名泉州师范学院的SCI、EI、SSCI、CSCD、CSSCI收录的论文进行统一检索(详见附件2),被学校统一检索到的论文不需要重复提交支撑材料。未能提供检索证明的,需提交论文期刊的封面、目录、正文和封底复印件。

2.著作原件、咨询报告采纳证明等支撑材料。

(三)科研项目、专利以科研处登记备案的为准(附件3),如有遗漏请与科研处联系。

(四)教师录入科研工作量时,需分配好贡献率(考核结束将不予更改)。科研管理系统登录密码遗忘的,可通过科研秘书重置。

(五)科研秘书汇总SCI、EI论文时,需备注学校统一检索的论文条目(如:SCI第*条)。

二、时间节点要求

(一)2021年12月14日前,教师将相关科研工作量录入科研管理系统并将支撑材料提交给科研秘书。

(二)2021年12月17日前,各单位科研秘书将审核后的科研工作量汇总表(模板见附件4)及相关支撑材料汇总报送至科研处301(纸质版加盖单位公章,电子版发送至科研处邮箱qztckyc@qztc.edu.cn)。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福明(电话:22919531)

翁祖英(电话:22900016)

王旖旎 、蒋娜红(电话:22909330)

 

附件:1.泉州师范学院科研工作量计算与科研奖励实施办法(2016年修订)

2.2021年论文收录检索报告

3.2021年度科研项目、专利汇总表

4.科研工作量导出模板

  

    科研处

                                   2020年12月8日

科研处关于2021年度科研工作量录入的通知.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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