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将于3月15日正式开学,为切实落实教育部新时代全国高等学校本科教育工作会议精神,推进“以本为本”,践行“四个回归”,确保新学期各项教学工作迅速步入正轨,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期初教学安排。各二级学院要制订好本学期教学工作计划,召开教学工作相关会议,全面检查、落实新学期教学工作准备情况,做到教师、教室、教材三落实,教学大纲、授课计划、课程表和教案四齐全,确保期初教学工作顺利开展。及时掌握教职员工和学生报到情况,及时发现、反馈并解决有关问题。
1.教学设施检查。教务处将于开学前组织开展多媒体设备性能检查和对教室进行统一保洁消毒。二级学院要对教室、实验室等教学场所设备、门窗、桌椅、黑板、窗帘、时钟及周边环境进行大检查,对于存在问题的教学设施要及时维护维修,保证教学设施设备性能完好。正式开学以后,各二级学院应按疫情防控要求,做好教室的保洁和消毒工作。
2.学风纪律教育。各二级学院要按照原定授课计划开展教学工作,加强学生学风纪律督察工作,严格执行教学考勤制度,做好学生“收心”工作,引导学生尽快适应常规教学模式。
3.闽台专业教学。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原计划赴台学生将返校学习,在我校完成本学期学业。闽台班本学期课程将按照调整后的教学计划执行,部分课程由我校教师承担,采取现场授课方式;部分课程由台湾合作高校教师进行线上授课,并安排我校教师配合线下教学辅导。
4.期初听课安排。各二级学院要认真组织领导干部和教师进行期初听课,开展评课评教,打造“金课”,淘汰“水课”,不断提高课堂教学质量。校部机关科级以上干部期初听课由教务处安排;二级学院期初听课自行安排,并于正式开学前送教务处教务科备案。督导人员随机听课。
5.期初教学督查。各二级学院需加强院级教学督导队伍建设,检查各项教学规范落实情况,严格执行教学纪律,杜绝教师上课迟到、早退、擅自调课、无故缺课或自行请人代课等现象,督查情况及时报送教务处。
6.期初补考工作。2020年秋季公共课程补考安排在3月18-21日进行,专业课程补考安排在3月22-31日完成,各二级学院应将专业课补考工作安排于考前报教务处教务科备案。相关学院应认真做好考务组织工作,严肃考风考纪,创造风清正气的考试环境,做到补考与正考难度相当,形式相同;标准考室,双人监考;严守标准,认真阅卷。教务处将组织人员进行巡查。
7.期初专项检查。学校将于第4周左右进行期初教学专项检查,请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教务处
2021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