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根据《泉州师范学院本科生转专业实施细则》(泉师教〔2017〕58号),为做好2021年本科生转专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制定方案。各学院应根据《泉州师范学院本科生转专业实施细则》制定转专业工作方案。工作方案应包含:
1.拟接受转入的专业及人数;
2.按文件规定的最高比例明确各专业可转出人数;
3.转入学生的考核办法(包括接收条件、考核内容及参考书目、考核方式、成绩构成比例、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等)。
《泉州师范学院2021年本科生转专业计划审批表》及《泉州师范学院2021年本科生转专业实施方案汇总表》(纸质版和电子版)于2020年12月28日前送交教务处。
二、计划公布。2021年1月10日前,教务处汇总、审核转专业计划及考核办法,经校领导批准后,向全校公布。
三、申请受理及转出资格审核。2021年春季开学第1周,各学院接受申请转专业学生咨询,学生登录教务管理系统进行在线申请,转出学院审核学生的转出资格。
四、学院考核。2021年春季开学第2-3周,各接收学院对申请转入学生进行全面考核,并将考核结果及意见报送教务处。
五、名单公布。2021年春季开学第4周,教务处审核、公示拟转专业学生名单,公示无异议后,由学校正式行文,公布同意转专业名单。
六、转入手续。2021年春季开学第5周,各接收学院通知转入学生办理转入手续,到新专业学习。
请各学院按照以上的时间安排,认真做好本科生转专业工作,逾期不予受理。转专业工作事关学生切身利益,各学院应高度重视,集体研究制定工作方案,认真组织考核工作,严格考核程序,确保公平公正。
教务处
2020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