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总支:
现将《泉州师范学院二级学院党建经费使用管理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1、泉州师范学院二级学院党建经费使用管理暂行办法
2、二级学院党建经费使用申请表
中共泉州师范学院委员会
二○一二年三月二十六日
主题词:组织工作 党建经费 使用管理 暂行办法
抄 送:校领导 存档(2)
泉州师院党委办公室 2012年3月26日印发
附件1:
泉州师范学院二级学院党建经费使用管理暂行办法
为加强二级学院党建经费管理,确保经费妥善使用,进一步推进基层党组织建设,特制定本暂行办法。
一、党建经费的下拨
校党委每年下拨一定数额的二级学院党建经费。
二、党建经费的使用范围
二级学院党建经费必须用于党的活动,主要作为党员学习、培训、教育、管理、慰问和党组织相关活动等费用,具体使用范围主要是:
(一)党支部工作“立项活动”;
(二)召开党内会议、开展党日活动及重要纪念活动;
(三)党员活动阵地建设和党支部规范化建设;
(四)订阅或购买用于开展党员教育的报刊、资料、音像制品和设备;
(五)表彰奖励党员和党务工作者;
(六)培训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
(七)联系群众、走访慰问、补助生活困难的党员。
三、党建经费的审批权限及报销程序
(一)二级学院党建经费由校党委组织部统筹管理,财务处在组织部设立党建经费项目。
(二)二级学院党建经费采取项目申报制,一般每学期初进行一次申报,有重大活动时根据需要临时申报。党总支在开展项目活动之前,必须填写《二级学院党建经费使用申请表》,说明支出的用途、金额等,党总支书记签字后提交党委组织部审批。事先未经审批同意的,不列入党建经费报销范畴。
(三)党委组织部审批后,二级学院党总支在审批经费额度内开展相应活动。活动中,各党总支可向组织部申请借款。活动后,有关票据由经办人签字,党总支书记审核,经党委组织部审批后,到财务处办理报销手续。
(四)二级学院党总支要加强经费的使用管理,严格按照批准项目范围内使用经费,不得用于宴请等非党建工作方面的开支。党建经费的管理和使用情况,要纳入党务公开内容,每年向本单位全体党员通报,并接受审计部门的监督检查。
(五)党委组织部不定期检查或抽查各二级学院总支党建经费的使用情况。
四、本暂行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由党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附件2: 二级学院党建经费使用申请表
编号:
申 请 单 位 |
| 经手人 姓 名 |
| 联 系 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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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 请 事 由 |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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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 额 | 小写: 元 大写: 万 仟 佰 拾 元 角 分 | ||||
党总支 意 见 |
负责人签字(盖章) | ||||
组织部 意 见 |
负责人签字(盖章) |
备注: 1.本表仅用于各二级学院党总支开展党建活动或申购相关办公物资的经费审批;2.申请单位请于开展活动前将经费预算报告发送组织部邮箱(zuzhib@qztc.edu.cn)并填写本申请表,一式两份,一份组织部存档,一份申请单位存档。 中共泉州师范学院委员会组织部 监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