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师范学院教育科学学院
教育科学学院转发《中共泉州师范学院委员会关于推行党务公开的实施意见(试行)20110616》
发布时间 :2011-06-18      浏览:202

 

 

各党总支、党支部:

为了推进党内民主,加强党内监督,保障党员权利,密切党群关系,建立健全基层党务公开工作机制,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等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推行党务公开的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尊重党员主体地位、保障党员民主权利为立足点,最大限度地扩大党员、师生对党内事务的知情权、参与权、选举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努力增强党的工作的透明度和开放度,加强对党内权力的监督,促进党内民主建设,不断增强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为学校建设发展提供坚强的政治和组织保障。

(二)工作原则

一是民主公开原则。尊重和保障党员的知情权、参与权、选举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实事求是,面向基层、面向群众,做到内容真实可信。

二是依法依规原则。按照宪法、法律、法规以及党章、党的方针政策和其他党内法规,把依法依规贯穿于党务公开的全过程,实现党务公开的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

三是注重实效原则。科学把握党务公开的共性要求和个性特点,将党员群众的要求与实际情况相结合,以党员群众普遍满意为标准,增强党务公开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四是积极稳妥原则。既立足实际、大胆实践,又科学安排、规范运作,使党务公开逐步走上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轨道。

五是改革创新原则。积极研究推进党务公开的特点和规律,形成责任明确、常抓不懈的工作机制。不断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总结新经验,探索新方法,推进党务公开工作健康发展。

二、推行党务公开的内容、形式、程序、时限和范围

(一)党务公开的内容

党务公开的内容按照全面、客观、真实、具体的原则确定,凡是学校广大党员、师生关心的重大事项和热点问题,除涉及党内秘密、依照法律法规需要保密的事项外,均以适当方式公开。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党代会、党委会、纪委会的有关情况应当按照党内情况通报制度和党内重大决策征求意见制度的规定向党内外公开。主要包括:作出的涉及学校全局性特别是涉及学校师生切身利益的重大决策、决定、决议,重大政策和大额资金使用情况,重要工作部署及有关重要情况。

2.党政领导班子自身建设的情况应当在规定的范围内公开。主要包括:党政领导分工、工作部署、理论中心组学习、召开民主生活会等重要情况。

3.干部选拔任用的情况要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程序和范围公开。主要包括:干部选拔任用方案、干部考察公告、干部任前公示等情况。

4.领导干部执行廉洁自律规定的情况及对违法违纪党员作出处理的情况,应该在适当范围内公开。

5.党组织及其工作部门的设置、职能,党员领导干部的职责、分工,以及举报投诉的途径和方法等情况,应当向党内外公开。

6.各级党组织换届选举情况,党费收缴、使用管理情况,基层党组织考核、民主评议党员等情况,应该向本单位党员公开。党内评选表彰情况应当向党内外公开。

7.党员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发展党员、预备党员转正情况,党员教育管理的有关意见、办法、规定等应当向党内外公开。

8.党员参加组织活动及支部组织党员进行学习教育活动等情况,应当向党内外公开。

9.各级党组织根据本单位实际工作情况需要,认为有必要公开的党内其他事项。

(二)党务公开的形式和程序

1.党务公开的形式。按照“规范、实用、简明”的要求,根据不同的内容确定不同的公开形式。适宜在党内公开的可采取党内有关会议、文件、会议纪要、简报等形式公开;适宜在党外公开的可采取公开栏、橱窗、校园网等形式公开;属于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其他政策措施的,应以有利于党员、师生和相关人员查阅的方式公开。

2.党务公开的程序。党务公开的基本程序是先党内、后党外。具体程序为:

(1)提出和审批。学校党委的党务公开,由党委职能部门提出,本部门负责人审核,重大事项报党务公开领导小组负责人批准。各党总支党务公开,由总支委员会集体讨论决定。

(2)公开。公开主体将审批或讨论决定后的公开事项,按方案规定的形式和时限进行公开。

(3)意见反馈。各党务公开主体要落实人员,定期收集整理党员、群众对党务公开的意见和建议,凡党员、师生对公开的内容和形式有意见、建议的,要认真对待和整改,对署名意见,应将处理结果及时反馈给本人。

(三)党务公开的时限和范围

     1.党务公开的时限应与公开的内容相适应。党的有关政策、工作制度、工作程序、办事机构等具有长期性、固定性的内容要长期公开。一定时期内相对稳定的常规性工作,一般采取定期公开。动态性阶段性工作,按进展情况逐段公开,该项工作结束时要进行总结性公开。临时性工作采取适时公开,必须在事务发生10日内、最长不超过20日公开。除采取会议形式公开外,其他形式公开的时间一般不少于7天。

     2.党务公开要根据各项工作的性质、特点和要求区分公开的范围。对于涉及党和国家秘密、不宜扩大的内容,只在党内规定范围内公开;涉及师生员工利益的在全校公开;其他一般性、日常性的党务工作在党内公开。

    三、推行党务公开的组织领导

    党务公开工作涉及面广,必须切实加强领导,建立健全“党委统一领导,各党总支和相关职能部门密切配合、各司其职,纪委协调监督,群众积极参与”的组织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

    学校成立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校党委书记任组长,校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任副组长,成员由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统战部、纪委办等部门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党务公开办公室,挂靠办公室,具体负责并处理、协调全校的党务公开日常工作。

    各单位党务公开工作的落实情况要纳入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中。对于党务公开中违反规定不公开、故意不真实公开或在公开中故意弄虚作假、公开给他人和组织造成损害、公开泄露党内秘密等情况,要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中共泉州师范学院委员会

二○一一年六月十六日

 

 

主题词:党委工作  党务公开  实施意见                           

抄  送:校领导                                    存档(2)    

泉州师院办公室                            2011 年6月16日印发

附件:

中共泉州师范学院委员会党务公开目录

序号

公  开  内  容

公开方式

责任单位

公开时限

1

学校中长期发展规划

会议

下发文件

信息公开网

信息公开栏

办公室

一年

2

学校改革和发展的重大决策及实施方案

会议

下发文件

信息公开网

信息公开栏

办公室

一年

3

学校年度重大建设项目、重要事项、大额资金安排和进度

会议

信息公开网

信息公开栏

办公室

一年

4

学校年度工作计划与工作总结

会议

下发文件

信息公开栏

办公室

 

5

文明学校创建工作情况

会议

宣传部网页

宣传部

一年

6

涉及学校师生切身利益的重大决策、决定、决议

会议

下发文件

信息公开网

信息公开栏

办公室、人事处

学生处、教务处

科研处、后管处

财务处、工  会

57

7

上级有关文件规定

会议

下发文件

信息公开网

信息公开栏

办公室

一年

8

班子成员述职述廉报告

会议

组织部

纪委办

 

9

班子及成员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

会议

纪委办

 

10

班子及成员民主生活会意见及整改落实情况

会议

组织部

 

11

干部选拔任用情况

组织部网页

下发文件

信息公开栏

组织部

715

12

领导干部执行廉洁自律规定情况

会议

监察审计室

 

13

各级党组织换届选举情况

会议

下发文件

组织部

 

14

党费收缴、使用管理情况

组织部网页

会议

信息公开栏

组织部

 

15

党内先进评选表彰情况

会议

下发文件

校园网公示

组织部

57

16

党员发展规划、年度计划

会议

下发文件

组织部

一年

17

发展党员、预备党员转正情况

会议

各党总支公示

组织部

57

18

党员教育管理的有关意见、办法、规定

会议

下发文件

组织部

一年

19

党员参加组织活动及支部组织党员进行学习教育活动等情况

会议等

各支部

 

20

根据本单位实际工作情况需要,认为有必要公开的党内其他事项

会议等

各党总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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