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师范学院教育科学学院
教育科学学院关于填报“福建省疫情防控期间本科高校实习学生情况表”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0-02-06      浏览:357

 

 

 

 

教育科学学院文件

 

教科〔2020〕4号

 

关于填报“福建省疫情防控期间本科高校

实习学生情况表”的通知

数字媒体技术专业、应用心理学专业、学工办:

鉴于当前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的严峻形势,为确保实习学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教育部关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有关工作的通知》(教电〔202039 号)、《中共福建省委教育工委福建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闽教明电〔2020号)、《泉州师范学院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泉师文〔20206号)、《教务处关于做好2019-2020学年春季学期延期开学本科教学工作的通知》(教务〔20202号)以及《关于填报“福建省疫情防控期间本科高校实习学生情况表”的通知》(教务〔20204号)等文件精神,学院决定疫情防控期间学生实习延期进行。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关于疫情防控期间职业院校和本科高校延期(暂停)实习的通知》(闽教明电〔20209号)要求,各高校实习学生情况实行周报告制度,每周必须填报《福建省疫情防控期间职业院校(本科高校)实习学生情况表》,现将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数字媒体技术专业和应用心理学专业按人才培养方案计划2020春季进行的专业实习必须延期组织实施;学工办配合专业应将情况通知到每一位学生及家长。疫情防控期间,延期实习的学生应留在家庭所在地,严格遵守当地疫情防控规定,确保自身和他人安全,学院要密切关注其身体健康状况。

二、实习延期结束时间,将由教育厅根据疫情发展情况综合研判确定后另行通知。未通知实习延期(暂停)结束前,严禁任何专业擅自提前安排学生实习。

三、请学工办组织全面摸排核查,准确掌握实习学生人数和相关情况并建立名册。各专业实习学生情况实行“周报告”制度,请专业辅导员于每周四下午1200 前填报《福建省疫情防控期间本科高校实习学生情况表》(见附件1)。教务科联系人:黄雪燕,电子邮箱:86300202@qq.com


 




教育科学学院


202026 


附件1:福建省疫情防控期间本科高校实习学生情况表(教科).xlsx

附件2:教务处关于《关于填报“福建省疫情防控期间本科高校实习学生情况表”的通知》(教务〔2020〕4号).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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