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师范学院教育科学学院
教育科学学院转发《关于做好福建省教育厅2019年度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社科类)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9-11-25      浏览:922

有关单位:

根据《福建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和《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9年度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社科类)申报工作的通知》,为做好我校2019年度福建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社科类)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深入学习研究宣传阐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印发的《关于加快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的意见》要求,以重大理论与现实问题为主攻方向,坚持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并重,推动高校加快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为党和国家事业发展服务。

二、支持方向

本次项目申报不设申报指南,申报者根据自身的研究基础和学术特长,自行拟定研究课题。研究课题名称应表述规


范、准确、简洁。

(一)体现一定的学术价值、时代特征、问题导向和创新意识;

(二)基础研究要密切联系国内外学术研究前沿和学科建设需要,要有原创性、开拓性;

(三)优先支持为党委和政府提供决策咨询服务,促进学术和理论创新,推动哲学社会科学繁荣发展的社科类项目;

(四)突出项目与平台、团队的有机结合,优先支持以高校科研创新平台和创新团队为依托的项目。

三、申报条件

(一)申请人(指项目负责人,下同)应为我省高校在职教师或科研人员,具有独立开展科研工作的能力,原则上不超过40周岁

(二)申请人一般应为中级及以下职称人员

(三)每个申请人最多只能申报1个项目,已承担省部级以上项目或福建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尚未结题的不能申报;

(四)符合《福建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其他申报条件。

四、立项程序

(一)采取“个人申报、学校评审、等额推荐、审核下达”的方式进行立项。

(二)教育厅已根据各高校往年承担项目情况、各高校学科设置、教师队伍人数情况等,统筹安排项目推荐数。我校项目推荐数(20项)学校负责组织本校项目申报和评审,按项目限额进行推荐,经教育厅审核后给予立项;学校推荐项目不符合立项要求,审核不通过的,不予立项。

五、相关要求

(一)学校将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做好项目的组织申报和评审推荐工作,确保项目推荐申报过程公平公正公开、安全平稳有序。在项目推荐中,应对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实行单列,并占一定比例

(二)本次项目申报采取网络方式进行,申报材料由学校科研处汇总后,统一经省教育科研管理平台(xmgl.fjsjyt.cn)报送pdf格式电子版,无需报送纸质材料。请有关单位最迟于122日(下周一)将申报材料报送至科研处,逾期不予受理。教育厅不接受个人申报。

(三)报送材料包括:《福建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社科类)申报推荐汇总表》(1份,加盖各二级单位公章);《福建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社科类)申请书》(每个项目2份);初级职称申请人申报的项目,应在申请书中附一位高级职称专家的推荐意见。同时,将汇总表和申请书电子版发送至科研处邮箱qztckyc@qztc.edu.cn

联系人:王旖旎

联系电话:22909330

  联系邮箱:qztckyc@qztc.edu.cn

联系地址:行政楼301

 

附件:1.福建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社科类)申请书

2.《福建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社科类)申报推荐汇总表》

                           

                                       科研处

                                                              20191125福建省教育厅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社科类申报书.doc福建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社科类)申报推荐汇总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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