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科学学院转发《关于开展 2019 年校企合作课程认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9-10-16 浏览:284
各学院、机关各部(处、室)、各直属单位:
为积极推进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的教育教学改革,强化应用型人才培养特色,提升人才培养质量,做好校企合作课程的建设工作,根据《泉州师范学院校企合作课程认定管理办法(试行)》(教务〔2019〕69 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学校决定开展 2019年校企合作课程的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依据
泉州师范学院校企合作课程认定管理办法(试行)。
二、工作安排
1.申请认定为校企合作课程的,必须已完整开设一轮,且学生对该门课程的满意度较高。
2.各学院根据认定管理办法,填写“泉州师范学院校企合作课程认定申请表”(附件),并按要求提交相关材料,由学校组织专家进行认定,经认定的校企合作课程在学校年终绩效考核中给予一定的绩效奖励。
3.材料提交截止时间:2019年11月20日。
4.联系人:林亚娥,联系电话:22919509,邮箱:316731312@qq.com。
附件:关于印发《泉州师范学院校企合作课程认定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教务〔2019〕80号附件:泉州师范学院校企合作课程管理办法 (教务〔2019〕69号).doc
泉州师范学院
2019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