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申请人: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于近日发布了“关于2019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与结题等有关事项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为做好申报工作,现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将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请要求
1、申请人应认真阅读《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资金管理办法》)、《项目资金管理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以下简称《补充通知》)、《2019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以下简称《指南》)、相关类型项目管理办法,于2019年1月15日后登录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http://isisn.nsfc.gov.cn/(以下简称信息系统),按照各类型项目的撰写提纲及相关要求撰写申请书,;
2、《条例》、《指南》、《资金管理办法》、《补充通知》及关办法均可在基金委网站http://www.nsfc.gov.cn/查阅,请认真关注《指南》中的共性要求(如申请须知、限项申请规定等),同时认真阅读并遵守各学科(科学部、科学处、学科领域)以及各项目类型的个性要求;
3、各类型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一律采用在线方式撰写。具体要求及填写方法请参考“通告”、“指南”、“申请培训手册”。没有系统帐号的申请人请与各学院科研秘书联系申请开户;
4、2019年度集中接收申请的项目类型包括:面上项目、重点项目、部分重大项目、部分重大研究计划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创新研究群体项目、基础科学中心项目、地区科学基金项目、海外及港澳学者合作研究基金延续资助项目、部分联合基金项目、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自由申请)、数学天元基金项目、重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和外国青年学者研究基金项目等;
5、申请人应根据《资金管理办法》及《补充通知》的有关规定,以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金预算表编制说明》的具体要求,按照“目标相关性、政策相符性、经济合理性”的基本原则,认真编制《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金预算表》。多个单位共同承担一个项目的,项目申请人和合作研究单位的参与者应当分别编制项目资金预算,经所在单位审核后,由申请人汇总编制;
6、由于全部项目均采用在线方式撰写并提交申请书,ISIS系统需要一定时间处理,基金委允许各依托单位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本单位项目申请书收取的截止时间。我校的受理截止时间为2019年3月8日(星期五)下午17:00。申请人完成申请书撰写后,在线提交电子申请书及附件材料,下载打印最终PDF版本申请书,并保证纸质申请书与电子版内容一致。申请人应及时提交签字后的纸质申请书原件以及有关证明信、推荐信、承诺函和其他特别说明要求提交的纸质材料原件等附件,一式两份(要求双面打印,两份申请材料必须均为原件)提交至各院科研秘书处,由科研秘书汇总后统一提交至科研处(科研处不受理个人提交的材料)。特别说明:2019年基金委对重点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和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开展无纸化申请试点,但仅限于依托单位向基金委报送时无需纸质申请书。为做好校内形式审查工作,请上述项目类型的申请人仍然提交一式两份完整的申请材料给学院科研秘书;
7、请各学院成立由本单位经验丰富的专家组成的“基金项目申请专家指导组”,为申请人做好申请书内容和资金预算填写的指导。
8、请各学院根据所在学院对应的学科特点,组织专家、科研、财务管理人员,对申请书的资金预算进行审查。
二、特别说明
1、与外单位联合申报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要签署联合申报协议,合作单位协商好协议内容(含详细经费预算特别是间接费的比例)后与合作单位签署协议一式四份(科研处留底一份);
2、经科研处形式审查不合格的申请,科研处将通知科研秘书及项目申请人,请项目申请人按要求更正后到行政楼301室进行更换;
咨询联系人:
各学院科研秘书
科研处 翁祖英 蒋娜红(联系电话:22909330 寒假期间转接手机
特此通知。
科研处
2018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