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师范学院教育科学学院
拒绝超标电动车,安全出行记心中
发布时间 :2016-06-22      浏览:126
本报讯(记者 婕)泉州中心市区将于71日起全面禁行超标电动车,为积极响应上级通知,613日下午,教育科学学院在文科楼党员活动室召开“拒绝超标电动车,安全出行记心中”会议,院团委老师黄雪燕、治保部成员及全体副班参加了此次会议。
会上,黄老师强调各班应自查电动车是否为合标车,车牌为黄牌、红牌或无牌的都属于超标电动车,各班要做好超标电动车的登记工作,副班们要及时将信息传达到班级,让同学们及时处理超标电动车。为警示学生及其家长遵守交通法规,我院将按要求发放《致老师、同学、家长的一封信》,提醒家长71日起不得使用超标电动车,带头遵守交通法律法规,不驾驶、不乘坐超标电动车,并经常性地监督和教育子女不乘坐超标电动车。
此外各班要开展签订交通安全承诺书活动,督促同学们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和电动自行车管理规定,承诺不驾驶、不乘坐超标电动自行车,安全、文明出行.
 

会议现场(钟玉英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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