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师范学院教育科学学院
关于印发《泉州师范学院第十二届省级文明学校迎评工作任务分解表》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4-08-27      浏览:114

 


 

各部门、各学院:
省委文明办、省委教育工委将于91-5日组织开展第十二届省级文明学校考评。根据《福建省文明学校(高等学校)测评标准》,本次考评增加了许多新的内容。为更好地做好迎接省级文明学校考评工作,现将《泉州师范学院迎接第十二届省级文明学校考评工作分解表》(下称《任务分解表》)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好迎评的各项准备工作。
一、各负责单位要本着“团结协助,统分结合”原则,认真组织好各自牵头的“测评项目”(Ⅰ级指标)的自查及支撑材料的迎评准备工作,做好该测评项目中有关测评内容及迎评工作分工中有关部门的督促检查和协调工作,负责该测评项目相关支撑材料的目录整理及装盒工作。
二、各部门、各学院要根据《任务分解表》,确定好各部门、各学院联系络员(联络员和联系方式报送校文明办邮箱xw@qztc.edu.cn),认真做好各自承办Ⅱ级指标中具体分工项目的自查报告撰写及支撑材料的收集整理工作。要根据测评标准的子项目要求,逐项形成300字以内的文字综述报告(涉及内容较多的项目可突破300字),于718日前发到迎评工作专项组邮箱xw@qztc.edu.cn。支撑材料的收集的时间界为2012年至今,凡该项目涉及的有关文件、活动策划方案、报告、总结及获奖成果、照片等均在收集之列,各部门、各学院必须按测评标准子项目的要求,逐项整理,装入相应的分类支撑材料盒,于718日前送各牵头单位。
三、各部门、各学院党政领导为文明学校迎评工作第一负责人,必须对所承担的相关迎评工作全面负责。各部门、各学院联络员务必于825日前全面到位,协助整改相关材料。
 
附件:《泉州师范学院迎接第十二届省级文明学校考评工作分解表》
 
 
 
 
           中共泉州师范学院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
                              2014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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