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使用一般设备费购置资产超计划、超标准配置自查的通知

发布者:林晖发布时间:2019-04-16浏览次数:629


各单位:

根据《泉州市财政局关于开展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查进一步加强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的通知》(泉财行〔2019121号)及其补充通知、《泉州师范学院关于开展2019年国有资产清查工作的通知》(泉师资〔20191号)要求,依照全校国有资产清查工作领导小组工作安排,现对校内各单位是否超计划、超标准配置资产进行专项清查。相关工作要求如下:

    一、清查范围:由一般设备费列支购置的通用办公设备及家具。

    二、清查要求:各单位根据占有、使用固定资产明细账,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对照《泉州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通用办公设备和办公家具购置费预算标准》要求(附件1),开展是否超计划、超标准配置资产专项清查工作。并将清查结果汇总填入《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存在问题汇总表》(附件2)。

    三、清查基准日 本次清查基准日为2019331日。

    四、上报清查结果:请各单位于2019422日上午下班前将清查结果提交后勤管理处。电子版发送至houqin@qztc.edu.cn,纸质版经单位负责人签字并盖公章送文科A114室。

    联系人:林晖 18050880058

附件1  市级单位通用办公设备及家具预算标准.xls

附件2  国有资产管理存在问题汇总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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