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泉州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火灾防控工作的通知》(泉教安〔2019〕10号)要求,为进一步加强学校用电安全管理,切实消除各类用电安全隐患,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开展用电安全自查整治工作
(1)即日起至4月10日,各单位应对所属用房的供电线路和供电设施全面开展自查,特别是对重点部位(如学生宿舍、食堂、图书馆、配电房、办公场所、计算机房、实验室、校企合作经营场所等)进行深入排查。对排查出的隐患要采取有效措施,切实整治到位,防止安全风险隐患失控引发事故,并做好隐患排查统计和整改情况记录,汇总上报后勤管理处。
(2)检查主要内容:电气线路敷设是否规范;超负荷用电;未设短路保护装置;私拉乱接电线或排插;电气线路老化、裸露、破皮;使用无证、“三无”电器产品;学生宿舍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电动车私拉电线充电;线路跳闸现象频繁等电气隐患。
二、加强电气施工管理
(1)严格规范电气施工管理。各单位提出的电气线路改造工程方案,应先报后勤管理处审批后方可进行,工程施工需区域停电的,应填报《泉州师范学院施工停电申请表》(详见附表),一并送至后勤管理处审核;由各单位自行组织实施的电气改造工程,邀请的施工单位必须具备相应施工资质,施工人员应持证上岗。
(2)各单位新购置大功率电器(单件功率3KW以上、多件总功率5KW以上)应将购买申报资料或可行性报告报后勤管理处备案,严禁采购和使用无证产品,套牌、贴牌、假冒伪劣产品及厂名、厂址等来源不明的不合格商品,以网络、直销等方式购买的电器产品应严把质量关。
三、加强师生用电安全教育
各单位应普及安全用电常识,加强日常用电管理,健全用电安全日常管理制度,强化人走灯灭、人走关闭电器开关的习惯养成。
四、做好用电负荷统计工作
为科学调配用电资源,提升教学科研用电保障能力,请各单位汇总填报用电负荷统计表(用电负荷统计未曾上报过的单位,请这次务必及时上报)。并于2019年4月10日下午下班前将隐患排查统计情况表及用电负荷统计表(纸质及电子版)报送至后勤管理处综合科(文科楼A栋118;邮箱:houqin@qztc.edu.cn;纸质版的要加盖单位公章,联系电话:22919815)
附表一:用电负荷统计表
附表二:泉州师范学院施工停电申请表
后勤管理处
2019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