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泉州市保障性安居工程协调小组关于募集社会住房向特殊行业住房困难户销售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4-04-03浏览次数:366

 

各单位:
现将《泉州市保障性安居工程协调小组关于募集社会住房向特殊行业住房困难户销售的通知》(泉保障房〔2014〕4号)文件转发给你们,请组织有意向申购的教职工按照通知要求,填写《申请购房住房困难户登记申报名册》,加盖单位公章汇总后于4月9日(星期三)上午下班前上报后勤管理处办公室(行政楼405),并将电子文档发送到houqin@qztc.edu.cn
    
              2、
申请购房住房困难户登记申报名册
后勤管理处
2014年4月3
Baid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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