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体育教学部、图书馆、机关各部门:
根据泉州市发展计划委员会泉计[2004]174号文《泉州市发展计划委员会关于开展2004年经济适用房需求情况普查工作的通知》(详见附件)要求,请各部门按通知规定要求,认真做好填报工作,并于5月20日前将报表送交后勤管理处,以便汇总后上报,逾期将不予办理。
附:《泉州市发展计划委员会关于开展2004年经济适用房需求情况普查工作的通知》 点击浏览该文件
注:报表将分发到各部门
后 勤 管 理 处
二OO四年五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