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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加强清明节期间实验室、实训等场所安全工作的通知

文章发布日期:2019-04-03 发布者:

转发:关于加强清明节期间实验室、实训等场所安全工作的通知


各单位:

为加强清明节期间实验室、实训等场所安全管理,吸取教训、防患未然,确保学校清明节期间安全稳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强化安全意识。各单位要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防患意识,加强领导,明确和落实安全检查责任,真正做好实验室、实训等场所的安全管理工作。

二、加强自查工作。各单位应于44日前对所属实验室的水、电线路以及防水、防火、防盗、防爆等设施进行检查,尤其要对涉及危险化学品及特种设备的实验室进行重点检查(对实验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物妥善保管或转移到暂存柜)。对实验室进行彻底清扫,保持实验室干净、整洁,消除火种,关闭水源、电源、气源,关锁好门窗等。在检查中如发现安全隐患应立即整改。各单位要将自查情况填写在《泉州师范学院实验室安全自查记录本》,以备检查。

三、做好清明节期间实验室、实训等场所管理工作。清明节期间,各学院应对不使用的实验室、实训等场所要认真排查。确因工作学习需要继续使用实验室的,需经所在学院审批后方可使用;同时各单位应加强对使用人员的安全教育工作,在使用过程中要做好实验室仪器设备使用记录和实验室安全记录。清明节期间各单位要明确安全责任人,本着“谁使用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落实相关责任制,确保清明节期间实验室、实训等场所及相关设备的安全。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中心

                         2019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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