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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师范学院关于举办2017年度本科教学新秀奖评选的通知

文章发布日期:2017-11-01 发布者:



各学院、机关各部(处、室)、各直属单位

为表彰在本科教学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的教师,引导更多的教师积极投入和研究教育教学工作,进一步提高本科教学质量,根据《泉州师范学院本科教学新秀奖评选办法(试行)201760(附件1)》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开展2017年度本科教学新秀奖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竞赛组织

学校成立教学竞赛组织委员会,由分管校领导、教务处、督导室、教师发展中心及受聘专家组成,负责评选工作的组织、协调和实施。各二级学院成立评选工作小组,负责二级学院教学新秀奖评选的相关工作,并将评选实施方案以正式文件形式报送教务处。教务处对各二级学院评选工作实施情况进行随机抽查,评选组织奖。

二、参赛对象及条件

1.学校在职在岗专任教师,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

2.切实履行教师教学岗位职责,严格执行学校教学制度,积极参加教研室开展的各项活动,潜心教学,关爱学生。

3.1977101日以后出生,具有三年及以上高校教龄。

4.近三年来每学年承担本科生课堂授课时数不少于96学时;未出现教学事故,年度考核结果为合格以上等次;所授课程学生网上评教成绩均在85分以上。

5.近三年内已获得省、校级教学竞赛奖一、二等奖的教师一般不再参选。

三、竞赛原则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坚持注重教学基本功和实际应用能力;坚持注重教书育人;坚持程序严谨、规范。

四、竞赛程序

分二级学院选拔赛和校级决赛两个阶段进行。二级学院选拔赛由各二级学院负责组织,校级决赛由教务处负责组织。

<!--[if !supportLists]-->(一)<!--[endif]-->第一阶段:二级学院选拔赛(截至1125日)

1.本人报名。符合评选条件的教师在规定时间内向所在二级学院报名。

2.学院选拔。各二级学院对报名参赛的教师进行资格审核,并在学院范围内组织选拔并择优推荐1-2名优胜者参加学校决赛。

3.各二级学院将《泉州师范学院本科教学新秀奖选手推荐表》一式8份(具体见附件2),竞赛课程教学大纲(见附件3-3)、教学设计(见附件3-4)、课堂教学讲稿PPT等材料,汇总后交教务处备案。

4.各二级学院应通过形式多样的听评课、公开课、示范课、观摩课等方式开展评选活动,院级评选活动中的教学竞赛、教学观摩、教学交流是本次活动的基础,也是本次教学新秀奖组织奖评选的主要依据之一。

(二)第二阶段:校级教学竞赛(12月中下旬)

1.随机听课。校级督导人员对参加学校决赛的优胜者随机听课测评2次以上。

2.资格审核。学校对各二级学院推荐参加决赛的教师进行资格审核。审核主要依据:近三年来每学年承担本科生课堂授课时数不少于96学时;未出现教学事故,年度考核结果为合格以上等次;近三年所授课程学生网上评教成绩均在85分以上,学校教学督导员随机听课的平均成绩为85分以上。

3.校级决赛赛按《泉州师范学院本科教学新秀奖实施方案》(具体见附件3执行。

4. 公示表彰。每个组别根据每位参赛教师得分,从高到低评选产生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一等奖名额4人;二等奖8人;三等奖若干),由学校授予泉州师范学院本科教学新秀奖一、二、三等奖荣誉称号。个人奖金归获奖个人所有。组织奖由教务处组织评委根据本次评选活动各二级学院的开展情况及效果组织评审,给予获奖单位奖金2000元。组织奖奖金由获奖单位根据贡献大小进行分配。

2017年度本科教学新秀通知.doc选手推荐表.doc竞赛实施方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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