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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关于录入2017年度科研工作量的通知

文章发布日期:2018-01-09 发布者:

关于录入2017年度科研工作量的通知

时间:2018-01-09 14:37   作者:王福明   点击:

 各单位:

2017年度科研工作量录入工作即日起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录入内容

12017年度获批的科研项目、科研成果;

2、往年未核算科研工作量的科研项目、科研成果。

二、录入时间

1、个人录入时间:201819日至114日;

2、二级学院(部门)科研秘书审核时间:201819日至117日;

3201811717时科研处将关闭科研管理系统;

4、科研处审核时间:2018117日至124日。

三、工作要求

教师个人需将论文复印件(发表的刊物封面、目录、文章、封底复印装订)、著作原件1份等支撑材料提交到各单位科研秘书,其中已申报2017年度科研奖励的科研项目和成果不需要重复报送支撑材料。

科研秘书于117日前将科研工作量汇总表(模板见附件1)及相关支撑材料汇总报送至科研处(工作量汇总表纸质版加盖单位公章,电子版发送至科研处邮箱qztckyc@qztc.edu.cn),未经单位审核的科研项目和科研成果不能计入本年度的科研工作量。

四、科研工作量核算标准

2017年度产生的科研工作量按照《泉州师范学院科研工作量计算与科研奖励实施办法(2016年修订)》(附件2)的规定核算,补录2016年度的科研工作量按照《泉州师范学院科研工作量计算办法(2013修订)》(附件3)的规定执行。

四、联系方式

1、社科类

联系人:王宇红、王旖旎          联系电话:22919531

 2、科技类

联系人:翁祖英、蒋娜红      联系电话:22909330

 

附件:1. 科研工作量汇总表导出模板

2. 泉州师范学院科研工作量计算与科研奖励实施办法(2016年修订)

3. 泉州师范学院科研工作量计算办法(2013修订)

 

科研处

         201819

附件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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