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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关于征集泉州市科技咨询与评估专家的通知

文章发布日期:2018-05-17 发布者:

关于征集泉州市科技咨询与评估专家的通知

发稿时间:2018-05-18   浏览次数:70

各有关单位:

为充分发挥各类科技专家在科技管理和政策咨询、项目评审评估等科技管理工作中的技术支持作用,泉州市科技局决定公开征集科技咨询、评估、评审专家,完善补充泉州市专家库。现就有关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主要面向全国,从全国内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科技企业、行业组织等单位中征集科技研发和财务管理方面的优秀人才。

二、入库专家基本标准

()专家入库基本条件:

1.较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社会公信力高。

2.工作责任心强,能够独立、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地提出评价意见和建议。

3.具有较高的专业学术水平,熟悉相关领域或行业的发展动态,熟悉相关政策、标准和法律法规。

4.熟悉泉州市行业、产业科技发展情况。

5.入库专家年龄一般不超过65周岁,泉州市高层次人才第三层次及以上的专家身体健康年龄可适当放宽。

()专家分类及入库条件。除满足上述基本条件外,还应满足:

1.科技专家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⑴具备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⑵取得硕士学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5年以上。

⑶取得博士学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2年以上。

2.管理专家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⑴具备科技管理等相关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⑵从事科技行政管理工作8年以上。

⑶担任科技类社会组织负责人,从事科技管理工作10年以上。

3.财务专家应具备高级审计师、高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等相关专业技术职称,熟悉科技研发经费归集、预算管理。

三、征集方式及要求

1.专家入库遵循自愿原则,登录泉州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系统(域名http://shenbao.qzkj.gov.cn)先注册专家帐号,然后网上填写泉州市科技咨询与评估专家登记表,网上在线导出专家登记表(样表见附件1),打印纸质材料份,并附申报人员任职资格证书复印件(纸质)

2.已入库专家不需要重新填写科技咨询与评估专家登记表,只需要登录系统充实完善个人信息。

四、其它事项

()根据《泉州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泉州市科技咨询与评估专家信息库管理暂行办法》,今后科技发展、政策咨询、项目评审评估等各类专家在兼顾均衡的前提下,均从专家库中随机抽取,未入库的人员不能担任评审工作

()根据泉州市企业技术需求推荐活动专家参加科技咨询等活动。

()系统申报截止时间为2018530,请申报人于该日期前完成系统填报及提交工作。

()请各单位及时收集、汇总专家登记表,并负责填写本单位专家信息汇总表(附件2),加盖学院公章后于201865前报送至科研处(行政楼301)电子版发送至qztckyc@qztc.edu.cn

()我处不受理个人报送的专家登记表。

联系电话:0595-22909330

附件:1.泉州市科技咨询与评估专家登记表

             2.专家信息汇总表

 附件.doc

                   科研处

                     2018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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