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关于做好2018年度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文章发布日期:2018-06-07 发布者:
关于做好2018年度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支持我省中青年教学科研人员开展科学研究,提升高校科研创新能力,更好地服务我省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经研究,福建省教育厅决定开展2018年度福建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申报立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申请人(指项目负责人,下同)应为我省在职教师或科研人员,具有独立开展科研工作的能力,原则上不超过40周岁(1978年6月1日以后出生)。
(二)申请人一般应为中级及以下职称人员。
(三)每个申请人最多只能申报1个项目,已承担省部级以上项目或福建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尚未结题的不能申报。
(四)符合《福建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其他申报条件。
二、支持方向
(一)具有一定学术价值或现实意义,优先支持具有创新性和研究基础的项目。
(二)优先支持有利于提升高校科研创新能力和推动我省产业转型升级,有利于获得自主知识产权、有转化前景的科技类项目。
(三)优先支持为党委和政府提供决策咨询服务,促进学术和理论创新,推动哲学社会科学繁荣发展的人文社科类项目。
(四)突出项目与平台、团队的有机结合,优先支持以高校科研创新平台和创新团队为依托的项目。
三、立项程序
(一)教育厅今年采取“个人申报、学校评审、等额推荐、审核下达”的方式进行立项,学校根据各二级学院2017年度省教育厅中青年项目立项情况、学院中青年教师数、省级科研创新平台数及2018年国家基金项目申报数等情况进行综合考量,下达“2018年福建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各学院推荐数”(附件2)。
(二)请各学院按照下达的项目推荐指标数,组织3-5名专家评审,并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讨论通过。评审项目应本着“公平、公开、公正”原则按评审程序进行推荐立项。
(三)未下达项目推荐指标数学院(单位)的申请人于2018年6月22日前把申请书提交到科研处。
四、项目申报及材料报送
(一)本次项目申报采取纸质方式进行,申报材料由学院汇总后统一报送科研处。
(二)报送材料包括:
1.《福建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科技类)申报推荐汇总表》(加盖单位公章,一式1份)、《福建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社科类)申报推荐汇总表》(加盖单位公章,一式1份),《福建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科技类)申请书》(一式2份)、《福建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社科类)申请书》(一式2份)。初级职称申请人申报的项目,应附上一位高级职称专家的推荐意见。
2.学院组织项目申报和评审推荐情况的函件(范本见附件3),内容应包括项目申报情况、评审推荐过程、专家组名单(含专家姓名、单位、职称和联系电话)、公示情况等。
各学院务必按照要求,认真做好项目的组织申报和评审推荐工作,有关材料务必于2018年7月2日前报送科研处,电子版发送至科研处邮箱,逾期不予受理。
科技类联系人:蒋娜红 联系电话:22909330
社科类联系人:王旖旎 联系电话:22919531
联系邮箱:qztckyc@qztc.edu.cn
联系地址:行政楼301
附件:附件1.福建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管理暂行办法.doc
附件2.2018年福建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各学院推荐数.doc
科研处
2018年6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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