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关于遴选第二批闽江科学传播学者的通知
文章发布日期:2018-07-28 发布者:
各单位:
2017年,省科协遴选首批102名闽江科学传播学者,在面向社会公众弘扬科学精神、普及科学知识中发挥了积极作用。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科技创新思想,进一步加强科普人才队伍建设,深入挖掘科技工作者做科普“富矿”,充分发挥科技工作者在科学传播中的重要作用,提升科普公共服务能力,促进我省公民科学素质建设目标的实现,省科协决定在全省科技工作者中遴选第二批闽江科学传播学者,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闽江科学传播学者遴选条件
1.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祖国,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备严谨的科学精神、良好的科学道德和学风。
2.具有较高的学术造诣,具备高级职称或同等专业水平,学术水平或专业技能得到同行的广泛认可,在本学科领域内具有学术权威和社会声望,能够正确把握和引领学科及学会科普工作发展方向。
3.热爱科普工作,努力普及科学知识,弘扬科学精神,传播科学思想,倡导科学方法。在科学传播、科普创作与出版、科普活动等方面经验丰富,传播动员能力突出,有一定社会影响力。
4.组织协调能力强,有一定社会影响力,能引领同行科技工作者、科研机构、高校、企业等开展科普工作。身体健康,每年从事各类科学传播4次以上,科普受众达到1000人次以上。
二、闽江科学传播学者的名额分配和遴选程序
各单位可推荐1名闽江科学传播学者,采取“个人自荐、单位推荐”相结合的方式遴选。由单位填写《闽江科学传播学者推荐表》(见附件),向科研处推荐,科研处组织推荐给省科协。省科协将组织专家评审并向社会公示后,确定闽江科学传播学者名单,颁发《闽江科学传播学者聘书》,聘期3年。
三、有关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精心组织。各单位要将建设闽江科学传播学者团队作为创新科普工作新格局,提升全民科学素质的重要举措;省科协将把闽江科学传播学者团队建设作为学会能力提升和各单位科普工作实绩的重要内容,纳入工作考核。
(二)加强保障,扩大影响。各单位要创造条件,加大人力、物力、财力等方面保障,支持闽江科学传播学者开展活动。专家在开展公益性科普活动时,可以相应学科“闽江科学传播学者”名义进行宣传和介绍。省科协将经常性地组织邀请闽江科学传播学者参与重大科普工作和活动,优先支持专家承担省科协科学传播课题和科技思想库课题。
请各单位将《闽江科学传播学者推荐表》电子版于2018年7月7日前报送科研处,科研处邮箱:qztckyc@qztc.edu.cn。
联 系 人:蒋娜红 联系电话:0595-22909330
科研处
2018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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