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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8年泉州市困难职工调查摸底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杨向蓉  发布时间:2017-10-27   浏览次数:727









泉工办〔201763


关于开展2018年泉州市困难职工

调查摸底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总工会、泉州开发区工委会、泉州台商投资区总工会,市直机关工会及各产业(系统)工会,市总工会直属工委,有关基层工会: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动员全国全社会力量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的战略部署,在市委、市政府提高保障和改善民生水平中进一步发挥工会职能作用,切实提升工会送温暖慰问的精准水平,根据全国总工会、省总工会相关部署要求,现就开展2018年困难职工调查摸底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相关工作依据

1.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印发《中央财政专项帮扶资金使用管理办法》(总工发201520);

2.《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进一步做好困难职工解困脱困工作的实施意见》(总工发20167);

3.《中华全国总工会办公厅关于印发<困难职工档案管理办法>有通知》(总工发201636);

4.泉州市总工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泉州市总工会进一步加强困难职工帮扶管理工作意见>的通知》(泉工办〔201425)

5.中华全国总工会保障工作部《关于做好困难职工解困脱困建档立卡工作的通知》(工保字〔20162号)。

 二、调查实施步骤

1.2018年全市困难职工调查摸底工作,依托各县(市、区、开发区)总工会、市直各产业(系统)工会、市总工会直属工委各自组织实施,分别负责对本地、本产业(系统)的困难职工进行调查摸底;

2.调查摸底中,对本辖区的在档困难职工进行核实。①对仍然处于困难的在档困难职工,进一步完善相关人员档案信息;②对已脱困解困的,须填写、报送《泉州市困难职工脱困、解困、注销汇总表》(附表1);③对新发现的、符合建档条件的困难职工,须抓紧组织困难职工填写《困难职工家庭申请表》(附件2),按照《困难职工申报程序及须提供的材料》(附件3)要求,备齐相关材料,在适当场合公示后,向上级工会申报材料。其中,困难职工属于县(市、区、开发区)的,相关资料由各基层工会逐级报送,最后由县(市、区、开发区)总工会审核后,符合条件的,予以建档并将相关信息录入《工会帮扶管理系统》;困难职工属于市直产业(系统)、市总工会直属工委的,相关资料由基层工会直接报送到市直产业(系统)工会、市总工会直属工委审核后,汇总(附件4)报送至市总工会职工服务中心进行审核、建档并将相关信息录入《工会帮扶管理系统》。电子文档请提前发至13808538558@163.com。联系人:李祖龙,联系电话:22160099,13808538558

 根据全国总工会要求,调查摸底中,各基层工会必须对每户困难职工填写《困难职工入户调查表》(附件5)。其中,市直产业(系统)工会、市总工会直属工委须将此表与困难职工相关材料一并报送市总工会职工服务中心备案。

 以上工作务必于1120日前完成。

 三、帮扶实施办法

1.调查摸底工作结束后,市总工会将按各县(市、区、开发区)报送的困难职工档案数,预拨2018年度财政专项帮扶资金(该项资金一律使用银行转账方式);对市直产业(系统)工会、市总工会直属工委的困难职工,帮扶慰问活动市总工会统一安排实施。

2.请各县(市、区、开发区)总工会各推荐5名困难职工(主要是困难劳模、困难职工、单亲女职工、一线困难职工、困难工会干部),填报《2018年元旦春节上级工会领导赴各地慰问对象汇总表》(附件6),由市总工会统筹安排给省、市工会领导进行慰问,其余困难职工由各县(市、区、开发区)总工会自行安排慰问。

2.市直各产业(系统)工会、市总工会直属工委困难职工慰问活动由市总工会统筹安排实施。

 四、相关工作要求

1.要高度重视。困难职工帮扶工作是党中央、国务院扶贫攻坚部署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工会维护职工劳动经济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的客观需要,是工会竭诚服务职工群众、不断增强工会组织吸引力和凝聚力的重要举措,也是工会推动完善社会保障制度、参与社会管理和建设的重要途径。各级工会要高度重视,形成“一把手”挂帅、分管领导负责、业务部室工作实施的工作机制,保证帮扶工作正常有序开展。

2.要详尽准确。调查摸底工作是困难职工精准帮扶的重要基础性工作,也是避免出现工作失误的重要手段。各级工会要深入职工家庭,对困难职工家庭户籍人口、家庭总收入、家庭总支出(主要支出)、家庭致贫原因等信息进行详尽采集,特别是对家庭主要成员有重大疾病且无劳动能力的特困职工、低保户、低保边缘户、意外致困户等方面着重调查,着重对申报人是否符合申报条件、申报要素是否齐全、申报材料是否完整等,确保困难职工申报档案准确完整,力保送温暖慰问“全覆盖、无遗漏”。

3.要落实责任。年底工会帮扶工作,涉及省、市领导、市直单位挂钩帮扶以及上级工会帮扶资金使用任务落实等多项工作,时间紧迫,环环相扣,各级工会要按照市总工会安排的时间节点,认真组织完成相关工作安排。年度未使用完毕的上级专项帮扶资金,请抓紧在今年年底使用完毕,

附件:1.《泉州市困难职工脱困、解困、注销汇总表》

2.《困难职工家庭申请表》

3.《困难职工申报程序及须提供的材料》

4.泉州市20172018年困难职工帮扶慰问对象汇总表

5.《困难职工入户调查表》

6.2018年元旦春节上级工会领导赴各地慰问对象汇总表》

7.困难职工公示样式




                         泉州市总工会办公室

                                                                  20171026














































自选图形 3

泉州市总工会办公室               20171026日印发

自选图形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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