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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泉州市第十四次见义勇为表彰大会表彰对象的通知

发布人:系统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5-07-03   浏览次数:294

 

关于推荐泉州市第十四次见义勇为表彰大会表彰对象的通知
全校教职工:
根据《泉州市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护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推荐全市第十四次见义勇为表彰大会表彰对象的通知》(泉义工委20158号)文件精神,请教职工根据下列事项推荐有关人选,并于76日前将相关材料报送行政办公楼807工会办公室。
一、推荐人选条件
2014712015630期间,凡符合《福建省奖励和保护见义勇为人员条例》规定,经县级公安机关确认为见义勇为者,其事迹突出,社会公认,可作为本次大会表彰的推荐对象。
两人以上参与同一见义勇为的,作为一个群体推荐。
二、推荐时间
即日起至201576
三、推荐材料
填写《泉州市见义勇为先进个人审批表》、《泉州市见义勇为先进群体审批表》(请上泉州见义勇为网下载),并附上《见义勇为行为确认申请表》、《见义勇为行为确认审批表》、《见义勇为行为确认证书》、居民身份证复印件、计划生育部门的计生证明;牺牲或伤残的,附上牺牲所在地派出所的证明或医院的医疗诊断书。
四、表彰大会召开时间
20159月份
 
联系电话:22919598
联系人:杨老师、何老师
 
泉州师院工会
2015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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