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规划处(学科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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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单位:
根据《泉州市财政局关于开展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查进一步加强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的通知》(泉财行〔2019〕121号)及其补充通知、《泉州师范学院关于开展2019年国有资产清查工作的通知》(泉师资〔2019〕1号)要求,依照全校国有资产清查工作领导小组工作安排,现对学校所接受的捐赠资产进行专项清查。相关工作要求如下:
一、清查范围 按照“谁承担管理维护职责谁入账”的要求,对接受捐赠的所有单位,都需进行全面清查。
二、清查内容 校董、校友及社会各界所捐赠的资产(含实物和资金捐赠),并按实物和资金分类填表汇总(见附件)。
三、清查基准日 本次清查基准日为2019年3月31日。
四、上报清查结果 各单位于2019年4月20日前将清查结果提交发展规划处。电子版发送至fzghc@qztc.edu.cn,纸质版经单位负责人签字并盖公章送行政楼801室。
联系人:胡俊梅 13959998922
附件 泉州师范学院捐赠资产专项清查登记表
发展规划处
2019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