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09级新生档案移交工作的通知
作者:发布时间:2009-09-16点击数:254
关于做好2009级新生档案移交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为了确保学生档案完整、准确、系统和安全,维护学生的利益,根据我校学生档案集中统一管理的要求,请各二级学院将2009级新生档案于9月29日前移交学校档案馆,现将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1. 按教务处编制的班级、学号对新生档案进行审核、编号,按专业、学号从小到大顺序整理,并附2份最新的新生名单;
2. 认真填写移交记录单,学生档案不全或没交档案的要进行统计并说明原因。
附:学生档案材料移交记录单
档案馆
2009年9月15日
附:
学生档案材料移交记录单
材料名称
专业 班级 | | 学号: 号至 号 | |||||
学生 人数 | | 空号: | |||||
材料 数量 | | 应交 总数 | | 实交 总数 | | ||
未交 人数 | | 未交材料的 姓名或学号 | | ||||
学生档案完整规范情况说明 | | ||||||
移交 单位 | | 移交人 | | 移交 时间 | | ||
接收 单位 | | 接收人 | | 检查人 | |
备注:1、本表一式两份,交接双方各持一份。
2、归档材料的质量要求:
1) 内容要完整、准确。归档的每一份学生档案材料每一个栏目都要填写,能准确地反映每一个学生德、智、体等方面的情况。
2) 手续要完备。每一份材料都应有落款、盖章,并注明形成时间,涂改的地方应盖校对章或重新抄写、打印,复制件要重新签名盖章。
3) 书写须用黑色墨水(严禁使用铅笔、圆珠笔和纯蓝墨水、复写纸等),字迹要清晰。
归档的材料要按专业、学号(从小到大)顺序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