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师范学院
作者:发布时间:2007-10-10点击数:247
各二级学院:
为了确保学生档案的完整与安全,根据我校学生档案集中统一管理的要求,请各二级学院将2007级新生档案(按专业、学号从小到大顺序整理,并填写移交记录单)于10月20日前移交学校综合档案室。
专此通知。
综合档案室
2007年10月0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