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机关各部(处、室)、各直属单位:
为确保2019年预算执行进度,做好年终财务结账工作,现结合实际情况,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终结账安排
(一)年终报账截止至2019年12月23日;
1.12月16日起关闭网上报销及申报系统,请各单位务必在本年度内到财务处会计科完成网报单的报销工作;
2.本年度已办理固定资产入库登记手续的固定资产采购费用,务必在本年度内到财务处会计科完成报销工作;
(二)12月24日起,财务处进行内部账务结算及年度财务决算,不再办理报销、借款等业务。
二、清理往来款项、预借发票等各类票据
(一)及时结清借款
1.12月16日起停止办理借款业务。
2.各类暂借款项应在12月23日前结报。财务处年底全面清理借款,逾期不还的将根据《泉州师范学院暂付款管理规定(修订)》(泉师院财〔2009〕3号)规定,从借款人的工资、津贴中扣除,直至冲销所借暂付款项。
(二)及时确认外单位来款
各单位和个人及时关注财务处网页关于来款认领的信息,及时到财务处预算科办理下达预算指标的相关手续。财务处将对长期未认领的暂存款进行清理。
(三)及时清理各类票据
1.凡预借票据(先开具票据给对方)的单位和个人,请立即联系对方单位,于12月23日前将款项汇入学校账户并尽快办理入账手续,不能到账的款项必须追回已开票据归还财务处。
2.截止12月16日,不再办理开具票据业务。
(四)按期办理资产入库报销手续
当年度办理资产入库手续的,原则上必须本年内完成报销。
三、结算各类应收应付款
各单位需要结算的用车费、水电费、房租及管理费等费用,务必在12月16日前办好转账手续,确保年内入账。
四、盘点固定资产
已在资产管理部门办理固定资产登记手续的票据务必在年内办理财务报账手续。经主管部门批复处置的资产,应在当年办理财务核减资产手续。
五、收回财政结余资金
相关职能部门、项目承担单位及项目组负责人根据各类财政专项资金预算执行情况,加快预算执行进度,务必在本年度内将2018年及以前年度的财政专项全部使用完毕。
六、明年工作安排
下一年度开账时间:2020年1月6日。
按照财政部门要求,学校实行零余额账户支付,同时由于近期报销业务量激增,以上导致报销款项到账滞后,请各位老师耐心等待,感谢长期以来对我们的理解和支持,由此带来的不便,请给予谅解。
未尽事宜,请拨打财务处咨询电话:综合管理科22919660、预算管理科22919616、会计核算科22919619、收费管理中心22919615。
特此通知。
财务处
2019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