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机关各部(处、室)、各直属单位:
接泉州市国税局通知,我校由小规模纳税人单位变更为一般纳税人单位,增值税税率由原来3%上调为6%,附加税税率0.84%不变。
特此通知。
财务处
2018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