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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处关于2017年度年终财务结账的通知
时间:2017-12-13 作者:陈端韦

各学院、机关各部(处、室)、各直属单位:

为了做好年终财务决算的各项工作,保证年终决算报表能真实、准确、全面地反映我校2017年度财务活动状况,现将2017年财务年终结算事项通知如下:

一、决算时间安排

(一)报账时间安排

12017年报账截止日:1225,请各单位抓紧时间做好报销工作特别是专项资金的报销工作,减少专项资金年度结余。

22018年开始报账日:18

320171226201815为学校财务处内部结账清理时间,暂停办理对外报账。

4.为便于资产核对,凡是已在资产处办理入库的相关资产采购,必须在1225前到财务办理报销手续

(二)收费及开票时间安排

1.本公历年度学费收费截止日为1225,请各学院通知未缴清费用的同学于20171224将款项存入缴费卡,以便及时扣划。

2.其他收费及开票:

12017年截止日:1225日。

22018年开始日:元旦假期后15日。

二、及时清理暂付款及预借票据

(一)有预借或暂付款的部门或个人,事务已经完成的,必须及时到财务处办理冲帐手续,长期拖欠借款未向财务处说明理由的,将按《泉州师范学院暂付款管理规定(修订)》(泉师院财〔20093号)相关规定处理。

(二)对已开出但相应资金尚未收到的票据进行处理,项目负责人及预借票据人员应督促对方尽快付款。如遇对方无法付款的情况,应于1225日前收回票据并办理退票手续。

三、及时认领暂存款

及时认领校外单位汇至学校的各类款项及因报销网银汇款失败退回款项。1225日前未认领的款项原则上将转做学校收入。详见《暂存款明细表》。

四、做好经费项目的对账工作

1228前,各部门、学院、课题组应通过财务查询平台与财务处核对各类经费项目。包含:项目名称、审批人、预算指标、收支明细 、未核销借款等。如若发现差异,应立刻查明原因并及时调整。

五、其他相关工作

(一)根据学校收入分配有关规定有创收分成收入的单位,如继教学院,应用科技学院远程教育,体育场馆社会化项目等应在1225前到财务处结算有关缴款项目。

(二)其他需要按照会计年度办理财务结算的事项须在1228前到财务处结算。

特此通知。

 

暂存款明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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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1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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