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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处关于2016年度年终财务结帐的通知
时间:2016-12-15 作者:陈端韦

 校内各单位:

为了做好年终财务决算的各项工作,保证年终决算报表能真实、准确、全面地反映我校2015年度财务活动状况,现将2016年财务年终结算事项通知如下: 

一、经费报销事项。对公业务和个人跨行业务于1226日结束,个人建行业务于1228日结束,特殊情况除外。为便于资产核对,凡是已在资产办理入库的相关资产采购,必须在1226日前到财务办理报销手续,元旦假期后15日对外报销。

二、根据有关协议,应上缴学校管理费的单位,如后勤服务集团、软件基地等应在1226日前到财务处结算并上缴管理费。  

三、根据学校收入分配有关规定有创收分成收入的单位,如继教学院,应用科技学院远程教育,图书馆社会化项目等应在1225日前到财务处结算有关缴款项目。      

四、各二级学院要积极催促尚未缴交学杂费、住宿费等费用的学生缴交欠款。

五、有预借或暂付款的部门或个人,事务已经完成的,必须及时到财务处办理冲帐手续,长期拖欠借款未向财务处说明理由的,将按《泉州师范学院暂付款管理规定(修订)》(泉师院财〔20093号)相关规定处理。

六、请各单位抓紧时间做好报销工作特别是专项资金的报销工作,减少专项资金年度结余。

七、请各单位核对本单位的经费支出,如有疑问,请在1228日前反馈到会计科。

八、其他需要按照会计年度办理财务结算的事项须在1228日前到财务处结算。

特此通知。

                                                             财务处

                                               2016年12月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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